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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措施
2010-03-23 来源: 上海体育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政策公开

  (一)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体育公共政策、体育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人才引进、运动员安置、运动员选调、体育竞赛、体育产业发展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责任部门: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体育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体育政策实施和完善体育政策提供依据。加大重大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重大体育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责任部门:各有关处室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及时公开机关处室领导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情况。定期公开本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法规处、党办

  (四)加大与世博会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迎世博相关的重大活动、社会管理、体育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群体处、局600办

  (五)加强体育对外交往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体育对外交流活动信息,公开外事接待、出国管理、国际体育活动、港澳台体育交往等信息。

  责任部门:外事处

  三、规划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公开以及行政审批公开

  (六)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体育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

  责任部门:计财处、群体处

  (七)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公开体育单项协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咨询公司、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参与审批、监管的情况。依托全市行政审批办事平台,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

  四、政府资金公开

  (八)公开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本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计财处

  五、公开渠道

  (九)充分发挥“上海体育”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为主要功能,加强网站栏目建设,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做好主动公开,推动网上办事、网上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突出做好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等24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健全网上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交流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政务服务部)

  (十)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重新开放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功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现场查阅和受理服务。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政务服务部)

  六、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立工作小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

  (十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制定本市体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免于公开政府信息审核等环节,加以规范和标准化;协调和指导局直属单位及区县体育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逐步开展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局机关OA办公系统,继续推进局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进一步把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管理全过程。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政务服务部)

  (十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编制规范,制作方便市民查阅的纸质读本,及时更新发布。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公开属性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归档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建立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加大社会评议力度,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宣教中心(政务服务部)

  (十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做好局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公文公开属性的界定上,要严格审核依申请和免于公开文件;各处室日常形成的各类工作信息、服务信息、政策解读、资金使用、办事程序等信息内容需制定办法,逐步主动公开。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

  责任部门:各有关处室

  (十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信息公开索引;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备月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向市档案局送交月度主动公开文件,同步向市档案信息网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编制和报备工作;在“上海体育”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政务服务部)

  

上海市体育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