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11-02 来源: 上海体育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为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营造良好体育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体育服务能级

一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及赛事落地行政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结合赛事特点,制定《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并在“一网通办”平台搭建赛事服务版块,落实一赛一策要求,审慎有序推进各类赛事举办。先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第二版)》等文件,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体育场所的安全开放,逐步恢复市场经济和生活秩序,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推进“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等三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以优化服务的方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各项改革举措推广至全市。起草《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体育领域“一网通办”平台行政权力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规范“一网通办”平台行政权力事项,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新办、补领、变更、注销等办理情形。按照“双减半”、“两个免于提交”工作要求,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平均减少73%,办理环节平均减少41%,跑动次数平均减少63%,审批承诺时限平均减少65%,并通过调取电子证照等方式,申请材料免于提交率达到31%,进一步优化服务,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上海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切实解决市民关切问题。举办3次主题分别为“走进棋院”、“走进科体”、“走进东体”的政府开放日,拉进政府与群众距离。做好《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纲要》的文件解读,更好地服务体育强国建设。制定《上海市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2020版)》,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制度,全年我局共下发文件总数193件,主动公开175件;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已答复11件;无涉及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完善法规制度供给

一是出台《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完成《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加强各类体育赛事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本市体育赛事有序开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会同上海体育学院发布《2019年上海市体育赛事影响力评估报告》,依托专业院校提供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撑,构建体育赛事影响力评估框架体系,并运用该体系对2019年上海举办的163项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影响力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民法典》及《上海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存量预收资金余额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5件,并持续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排查违反法律、违反公平竞争的法律条款。

三是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体育“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体育立法工作。积极推进《上海市体育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形成草案初稿,配合市人大组织50多位人大代表对静安体育中心、三邻桥体育文化园、玩酷运动工厂等地进行体育产业集中视察。认真研制《上海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深入各区广泛进行立法调研,邀请文旅局执法部门举办专家座谈会,目前已形成草案。

(三)加强体育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健身和培训市场管理。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以及体育培训市场的管理中,探索建立健身行业同业互助互保机制及推出健身房七天冷静期的示范合同,积极发挥兼职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推动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加快信息对接,加大对风险较高企业的教育、监督,会同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对本市部分大中型体育健身连锁企业开展单用途卡信息对接事宜联合约谈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有21家企业注册,14家企业信息完成对接,上传71.9万张单卡信息。配合组建全国连锁某品牌体育培训机构破产重整工作专班,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善后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加大对培训市场监管力度,对部分等健身培训企业进行约谈,为妥善处理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门店关闭等问题做好善后准备。

二是加大高危体育项目执法力度。2020年全市共有725家游泳场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开放,夏季开放期间累计接待泳客约682万人次。我局会同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市卫生监督部门等单位不断加强对夏季开放游泳场所的监督和检查,今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9次;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执法及检查累计达到1747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相关法规政策有待完善。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依法行政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体育标准比较缺乏。在实际工作当中,在场馆复合经营开放、体育培训市场监管、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监管、体育休闲活动监管、高危体育项目(潜水、滑雪)监管、信鸽活动等方面政策法规配套还有不足,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是本市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明确要求。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原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集中行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体育、旅游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体育领域的执法范围主要集中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事项。市、区两级体育部门仅保留检查执法权,部分区体育部门未能将执法工作预算列入财政计划,执法职能也未写进单位三定方案,造成实际检查人员无法取得“执法证”,给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造成一定困难。“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执法人员信息有待在局官网进行公示,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有待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在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全面,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此外,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配备还不齐。

三是法治队伍和法治思维有待强化。从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现状看,总体上法制机构人员力量薄弱,达不到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区体育行政部门从事体育行政审批、行政检查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履职压力大。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平时更注重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等业务工作,对普法宣传重视还不够,投入还不多;普法宣传的对象也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还未全面普及到基层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运用不够广泛。

三、本机关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徐彬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全面组织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思想教育,着重加强制度建设,着重强化督查落实,提升依法治体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体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把牢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要规划计划、体育公共服务、体育市场监管、体育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各类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由法制部门审核。

三是强化法治教育。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内法规和《反兴奋剂条例》、《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等体育领域法规规章进行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市干培中心、市公务员局培训中心、“学习强国”课程,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党校微课堂“四史竞赛”等,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能力和依法执政水平。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各部门对法律顾问的需求情况以及各法律顾问的专业和特长,加大法律顾问的参与力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大问题、签订重要合同等,选派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解决体育市场治理、信鸽管理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制定《上海市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体育局签订的合同合法性审核台账机制,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审核合同206份。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眼于优化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结构,在原有行政许可执法的基础上,新增体育市场监管执法、体育赛事执法等,按照“考学结合”原则,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班,2020年有17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考核合格率95%。

六是强化工作督查整改。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监督,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维护群众表达权利,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今年谈话提醒共计6人次,发现整改问题61个。截至12月底,共处理信访投诉107件,其中网信受理83件(已答复78件);来电15件(已全部答复);上访9起,34人次。局12345热线流转体育类工单7028单,办结6809单。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体,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加强体育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公共建设项目等事项,形成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加强对体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核,并完善决策后评估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完善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公共体育场所被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流程和规定,做精、做细公共服务内容,探索覆盖全市公共服务场馆网上查询、预定功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大网上办理的办件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完善体育法规制度体系。继续开展本市体育产业立法调研工作,完善《上海市体育产业促进条例》研究报告和内容条款,推动《上海市体育产业促进条例》成为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推进《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并指导信鸽协会制定信鸽活动团体标准。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完善主动审查制度,通过调查、听取意见、论证听证、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四是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力度。继续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经营性体育设施专业指导人员配备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费消费卡经营活动和体育培训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更新体育培训市场专业指导人员资质清单,建设体育市场监管从业人员信息库,逐步建立一人一档案的动态信息库,提高体育执法针对性。积极推行《健身行业会员服务示范合同》,优化体育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发布投诉数据。

五是规范体育标准化管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以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以及标准编制和实施应用单位组成的上海体育标准化工作体系,筹备成立上海市体育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来自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院校、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上海市体育标准化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健身健美行业协会开展健身场所和健身从业人员星级评定标准制定工作,探索将体育办赛指引和体育赛事影响力评估框架体系转化为地方标准。

六是加强体育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充实配备优秀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加强对体育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划,推动相关人员转变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强化全市体育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树立法治思维,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推动体育行政审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