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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3-04 来源: 上海体育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体育行政审批改革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行政审批工作,着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不断优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推动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市体育局切实抓好体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推进工作。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所拆迁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等级运动员、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等3项行政审批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探索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全市推广“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改革试点经验。

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全网办理事项,完成行政审批办理系统的搭建;重视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政策法规咨询工作,认真回答市民的咨询;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与政务公开相衔接,在局门户网站上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及时回复市民查询和问答,提供快捷和方便的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本市体育法治建设

(一)完成《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的简易修改工作。《全民健身条例》对高危险体育项目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明确申请主体,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为保持法律的一致性,我局向上海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提请对《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进行修改,规范上海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程序,更好的方便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促进体育市场的发展。新修订的《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在2017年11月23日由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扎实推进《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近年来,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等各类体育设施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参与锻炼人群规模也不断扩大,原有的《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为更好的推动体育设施的发展,我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的立法修订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部门会签,即将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进一步加快本市体育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我局积极开展体育方面立法调研,先后组织开展了体育产业、体育竞赛管理、游泳场所管理等立法调研工作。

一是继续按照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工作安排,在对前期《上海市体育产业促进条例》课题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上海市体育产业促进条例》立项论证报告。二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赛事管理改革的相关规定,开展《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的修改调研工作。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游泳市场,保障市民权益,积极开展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体育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对区体育运动单位、学校的竞技运动射击场所的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发挥市和区游泳场所开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我局与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联手对全市有证的741家游泳场所做好开放服务管理工作,共接待泳客936万余人次,形成市、区两级联动、齐抓共管,减少各类安全隐患。自7月1日到8月31日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期间,上海市体育局协同卫生、公安、文化执法、质监、教育、旅游、游泳及游泳救生协会等部门开展夏季游泳专项执法行动,检查401次,出动执法人员1571人(次),检查游泳场所1188家(次);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立案处罚63家,罚款106万余元,另有94家游泳池经营场所被责令整改,有力地维护了本市体育市场秩序。

四、进一步做好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我局按照高效便民、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法定程序行使和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了体育行政效能。2017年体育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情况见下表。

序号

审批事项(代码)

2017年审批情况(数据)

1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0809

2

举办上海市体育竞赛审批(0812

3

公共体育场所拆迁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0813

4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一级)(0814

446人

5

等级运动员(一级)(0815

476人

6

上海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与交流(0818

7

市高中阶段办二线运动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含外省市)资格认定(0820

282人

8

上海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0821

303人

9

二线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0822

724人

10

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命名审定(0823

  我局在2017年度行政审批等方面无投诉举报数和被纠正数。

  五、主要存在的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的建设”。体育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需要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依法治体;但是,当前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执法难点,不能满足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是体育的法制机构建设仍然比较滞后。从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现状看,总体上法制机构或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弱化,人员力量单薄,条件保障较差。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没有专设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是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少是由办公室或其他科室代行职责;有的还未指定、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工作不能形成常态化,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不高。上海的体育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市民需求以及体育全面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局为深化体育领域改革,补上体育在社会治理和市场管理上的短板,拟起草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但往往容易采取备案、增设相对人义务、行政委托等方式,缺乏上位法依据,创新意识不够,创新手段不多,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执法队伍的建设落后于监管。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检查队伍,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净化市场环境。但是当前执法检查力量单薄、没有专门管理机构,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海体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围绕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围绕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目标,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体育法治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持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使上海体育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上海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积极开展《上海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及备案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体育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治体的能力。

  二是做好体育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做好地方标准《上海市攀岩场所服务规范》的制定工作,提高攀岩场所的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以服务规范为抓手,完善各类体育服务规范,充分发挥标准在繁荣市场、推动市场规范的功能,不断提高上海市体育服务水平,打造上海体育品牌。

  三是做好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梳理工作,编制行政执法检查手册,明确执法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培训工作,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积极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民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市体育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