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各体育场所: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发展,根据《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总体方案》(沪肺炎防控办〔2022〕612号)、《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沪肺炎防控办〔2022〕654号),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体育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方案》(沪体办〔2022〕59号),综合试点经验和有关部门、专家意见,结合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本市自7月1日起,辖区内无中风险地区且近一周内无社会面疫情的街镇,可有序开放室内体育场所。各区开放室内体育场所的具体区域,由区政府综合评估疫情防控形势后确定。我局制定了《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