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的通知
2020-03-26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303000-2020-033   印发时间:2020-03-27 15:09:04

各训练单位(中心):

为加强上海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上海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体人〔202049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政审要求。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入选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符合本项目所合适的选调年龄一般不超过23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运动成绩标准

1.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须取得前八名。

2奥运会、全运会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年、全国青年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

3.跳水项目奥运会、全运会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少儿最高级比赛前三名。

4.武术套路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少年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A组前六名。

5智运会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年、全国青少年、全国少儿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

6.航空模型、航海模型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全国青年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

以上运动成绩为基本标准,请各训练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发展实际好中选优确定具体选调成绩标准。申报的运动成绩须于2018年以后,团体或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四)健康状况、身体机能及专项能力须达到相应水平。

(五)应具备与其年龄相符合的文化水平、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在读高中(不含高三)以下的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测试,测试分数不合格的运动员不予审批。

二、选调程序

优秀运动员选调须经过试训、初审、测试体检、政审复审、公示、报批等环节。

(一)试训拟选调运动员须先随队试训,试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试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初审环节,不合格者返回原输送单位。

(二)初审各训练单位负责上报拟选调运动员名单,局人事处(外事处)负责汇总名单,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负责审核运动成绩,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负责审核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经历。

(三)测试和体检。局竞技体育处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测试工作,竞体中心下属运动中心的专项测试由竞体中心负责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其余各训练单位的专项测试由训练单位负责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各项目专项测试标准以20196月修改版专项测试标准为准,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必须修改或完善测试内容及评价方法的,可在原测试标准基础上作调整,但必须说明理由,并由运动中心主要负责人、项目主教练、专家签字认可,报竞体中心审核,报局竞技体育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各项目专项测试标准中所列测试项目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由专家负责评分,当场宣布测试成绩。

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负责牵头组织文化测试、形态机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局人事处(外事处)负责统筹各项测试和体检工作。

智运会、航空模型、航海模型项目拟选调运动员无需参加专项测试和形态机能测试。

(四)政审局人事处(外事处)负责牵头对通过各项测试和体检的拟选调运动员进行政审。

(五)复审市体育局召开专题审核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选调条件的运动员情况进行复审确认。

(六)公示经市体育局审核批准的拟选调运动员名单须在申报单位公示7天。

(七)直属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对以上所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报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体育局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选调入手续。

三、选调组织管理

(一)市体育局成立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外事,负责优秀运动员选调的领导、组织、审核工作,并对各训练单位的选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各训练单位成立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目优秀运动员的选调工作。

四、选调工作时间安排

(一)410日之前,各相关训练单位将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成绩证书复印件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报局人事处(外事处);竞体中心人事处会同训练处汇总、审核本单位相关材料后,于42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局人事处(外事处)。

项目专项测试标准如需完善,请各训练单位于424日之前报局竞技体育处。

(二)515日之前,局人事处(外事处)完成拟选调运动员名单汇总,局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完成运动成绩审核,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完成青少年后备人才库经历审核。

(三)626日之前,完成拟选调运动员的专项测试

各相关训练单位于515日之前将项目专项测试方案报局竞技体育,竞体中心下属运动中心将项目专项测试方案报竞体中心训练处。

(四)710日之前,完成拟选调运动员文化测试形态机能测试

(五)724日之前,完成拟选调运动员体检。

(六)87日之前,完成拟选调运动员政审。

(七)814日之前,各训练单位正式上报拟选调运动员申报材料。

(八)821日之前,局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训练单位申报选调名单进行审核。

(九)94日之前,经市体育局审核批准的拟选调运动员名单在申报单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体育局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选调工作要求

(一)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须把握科学选材、严控数量、严把质量的原则,要与上海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方向相结合,与上海市竞技体育重点项目布局相结合,充分运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资源。对于多年运动成绩一般的运动队须严控选调人数,对于多年带训效益不高的教练员须严控推荐选调名额。

(二)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政策性、规范性要求高,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严格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须高度重视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选调优秀运动员的工作要求,切实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选调任务。

联系人:人事处(外事处) 刘志,电话:63278549

竞技体育处 侯晓雯,电话:63279864

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   ,电话:63278995

   箱:shstyjr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优秀运动员选调上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2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

 

       上海市体育局

2020326


相关附件:
  • 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优秀运动员选调上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doc
  • 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