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16 来源: 上海体育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顾薇玲、王俊、陶晔璇委员

您们提出“0328”号“关于推进落实“双减”政策促进校外体育培训良性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放宽政策限制,激发体育培训行业发展活力”

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根据本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市体育局牵头制定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联审联评等工作。

一是会同市教委联合制定印发《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文件明确了适用范围、培训业务,对培训场所、场地设施、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安排等通用条件进行了细化,形成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标准。

二是根据行业特点发布体育培训项目目录,分类制定项目专业性标准。发挥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作用,梳理各运动项目培训服务标准,先后制定并发布两批次项目目录,共涉及35个体育项目,约覆盖主流体育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的80%。在专业性标准制定中,既参照国标、行标,也充分考虑本市体育场地稀缺的实际情况,坚持降低普及门槛,提升安全要求的原则。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篮球、羽毛球等项目室内场地适当降低层高要求,对体育舞蹈、棋牌类等项目降低甚至取消面积要求;为确保学员安全,明确各类体育场地周边的缓冲区要求,对受场地空间限制无法设置缓冲区的场所,允许通过在墙体包裹保护垫、摆放轮胎等措施达到同等防护效果来替代等;为确保青少年体验到专业的体育教学服务,对执教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明确了六种类型的资质证明,并要求其掌握青少年身心发育需要的专业教育知识等特点,对培训材料和课程大纲也提出规范要求。

三是率先开展第一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联评联审试点。会同市教委,依托市培训协会,指导区体育、教育部门在全市先行先试,开展体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联评联审试点工作,厘清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审核内容、工作界面、办理流程,在推进过程中密切对接、谋求共识,逐步细化材料清单、统一审核标准、明晰操作口径。目前已有5个体育培训品牌设置在8个区的12家体育培训机构,通过专家评估和区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审核,获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通过试点工作实践,有效解决了部分审批堵点。比如,按照体育场地多样化且稀缺的特点,允许机构注册地(住所)与实际培训点(经营地)分离,一座综合性体育场馆可以作为多个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在合同中明确具体使用场地(如第五片羽毛球场)和使用时段(如每周六下午2点至5点)且租期满1年的即认为符合要求,降低机构场地运营成本;又如,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紧缺的特点,将体育培训机构专职执教、教研人员数量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放宽为机构执教、教研人员总数的50%,并在审核中运用等。这些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都汇总形成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联评联审试点工作材料》,由市培联办印发。

四是积极开展对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政策宣贯服务引导。在前期各区充分排摸体育培训机构底数的基础上,依托各区体育部门,会同市教委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政策解读会,引导体育培训机构主动对标对表,规范经营服务,积极筹备培训许可申请,加强对各区体育、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口径解读。截至4月,已累计开展面向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专场答疑等9场,涵盖400余家机构,5月还将举办9场培训。同时,通过市体育总会、市青少年体育协会,面向各单项体育协会、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退役运动员等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为体育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办训单位、从业人员答疑解惑。

二、关于“持续优化行业监管,规范体育培训行业经营行为”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一课一消”监管模式是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根源上防范校外培训“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风险的具体措施。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在“一课一消”模式下,一些机构确实会面临资金兑付跟不上经营活动的情况。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指导金融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等主管部门做好预收费管理和上市融资管控等工作,一方面鼓励相对优质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融资等金融服务提升自身运营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并在监管平台的白名单中确定允许引进的培训机构,形成培训机构和服务项目名单及引进费用标准。

二是配合市培联办完善监管机制。针对建立智慧化预警机制,赋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执法权限,或者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性等问题,我局已建议市培联办,一是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包括许可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资金监管动态预警、行业监管精准分类等日常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确定执法主体、执法事项和依据,指导各区培联办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提升监管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明确各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相关投诉处置的职责分工,按照《上海市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预案》和近年来处置典型案例的工作经验,做好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关于“全面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体育锻炼主动参与意识”

青少年体育是群众体育的基础,竞技体育的基石。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多部门出台多个政策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从法律层面保障青少年学生接受高质量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生学习专业体育技能,培养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目前市体育局正牵头起草《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草案建议稿),在《体育法》规定的“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基础上,根据上海特色创新提出倡导学生每天参加校外体育锻炼一小时。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培育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手段,调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商场、公共体育场馆,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周末营)、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安心暑托班体育技能培训课程配送及暑期社区青少年体育配送,“奔跑吧·少年”上海市儿童青少年体育主题活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市少儿体育联赛、MAGIC3上海市青少年三对三超级篮球赛等各类赛事,丰富青少年体育参与选择。另一方面强化科学健身指导,近年来,市体育局切实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科学健身指导,推进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等防控知识技能普及。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大讲堂”“家长学校公益课堂”等线上科普讲座,宣传推广“‘小眼镜’‘小胖墩’的运动防护”“青少年健康减重知识宣讲”“青少年运动与营养”等青少年的专题科普讲座,普及青少年科学健身的知识与方法。通过“上海体育”“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等微信公众号和其他网络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推广青少年体育,提高家长对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视度,指导家庭科学开展亲子(幼儿)体育,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用体育锻炼引导孩子建立良好的运动习惯。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继续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稳妥推进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治理工作;指导区体育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参与联审联评工作,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性审核,协助教育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机构颁发办学许可;继续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明确监管内容、方式、频次、流程,提升行业监管效能;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建体育项目专家智库,强化行业自治,加强对从业人员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指导和行业规范。

感谢您们对上海体育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体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