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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06-16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310000-2021-064   印发时间:2021-06-09 16:11:31

沪体赛202193


各区体育部门市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市体总秘书处各体育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近期召开的全国体育系统加强赛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路跑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暂停相关体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赛事安全重要性紧迫性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各类体育赛事逐渐增多。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深刻认识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牢固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将风险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患于未然,强化源头治理,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坚决压实赛事安全管理各方责任

依据《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压实各方责任。

市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赛事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会同区人民政府处理因赛事筹办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各区体育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体育赛事的日常监管,督促办赛主体落实信息填报、动态预警、风险防范与处置等工作。赛前,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要求,严格落实指导、核查等相应责任,重点聚焦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赛中,不间断实施动态监管,发现异常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妥善处置。赛后,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

市体育总会、各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要全面梳理完善各项目赛事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家有关部门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安全风险性高、市场需求度大,但未建立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根据项目发展水平,综合考虑赛事规模、场地、器材、装备、人员等方面因素,尽快构建包括举办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熔断”标准等互相衔接、配套支撑的体系。

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应当通过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对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体育赛事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加强对户外项目特别是高风险项目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普及参赛风险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参赛人员自救能力。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在体育赛事举办的三十日前,登录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填报拟举办的赛事基本信息。

三、着力排查各级各类赛事风险隐患

各区体育部门要对年底前辖区内拟举办的各级各类赛事进行排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一是立即暂停山地越野、戈壁穿越、翼装飞行、超长距离跑等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新兴高危体育赛事;二是认真梳理辖区内路跑赛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公里、5公里等),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竞赛组织标准及相关要求,进“一对一”核查,落实好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

对于本市举办的规模在200人以上,涉及自行车、铁人三项、搏击、水上运动、汽摩运动,以及在野外、山地、低空和水面举办的赛事,必须做到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四案齐备”。

各区体育部门于6月底前将排查情况报市体育部门

四、全面启动体育赛事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是体育赛事举办的重要依据,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的赛事,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赛事主承办方应当结合赛事实际和项目特点,围绕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以及交通、医疗、应急救援、赛“熔断机制”等要素,自行或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评估结果及完善方案需通“一网通办”等平台填报。

市体育部门要会同市体育总会,指导相关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探索制定赛事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安全风险评估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赛事品牌认证及占公类赛事论证。

五、重点开展体育赛事专项整顿工作

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体育赛事专项整顿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10日至18日):各区体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应急、宣传、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召开专题会、成立专班、传达宣传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项工作开展力度

第二阶段(619日至820日):各区体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赛事协同工作机制的作用,对辖区内赛事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赛事监管工作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821日至910日)市体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各区体育部门在专项整顿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切实加强体育项目特别是新兴体育项目监管,910日前将专项整顿情况反馈市体育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体育赛事排查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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