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22〕9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单项运动协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2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2022年将继续举办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并进一步完善赛制,加强宣传,切实发挥赛事杠杆作用,不断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
现将《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2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推动本市重点项目发展,引导各区项目布局,促进优秀后备人才脱颖而出,特举办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一、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水上(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击剑、射箭、棋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共13个大项21个分项。
二、竞赛日期
2022年2月—7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市有关项目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区体育局、社会体育机构等。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区。
五、参赛组别
各项目年龄分组按各站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必须是2022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有关注册规定按照《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号)、《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沪体青〔2017〕546号)执行;足球项目按上海市足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证》参加比赛。
(三)已入选本市优秀运动队及参加职业俱乐部比赛的职业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作为全国比赛选拔赛的分站赛除外)。
(四)参赛运动员须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七、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在同一项目同一比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按年龄或年级划分组别的项目,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二)凡代表区和社会办训单位双重注册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区参加比赛,并由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三)足球、篮球、排球参赛运动员(队)必须固定,经确认的第二站报名运动队,即为年度参赛运动队,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四)各区代表团在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各组别中原则上可报2支队,其他项目根据本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限定,具体详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五)各区代表团凡以学校名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为该校在籍学生。
(六)非本市户籍运动员的报名人数和上场人数按有关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为防止弄虚作假、停赛罢赛、打架斗殴、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的情况发生,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对参赛运动队或运动员收取参赛纪律保证金,但须在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参赛保证金收取、扣罚和退回办法。
(九)关于弃权的规定
运动员(队)在报名后,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假单(因事不能参赛的,则出具书面说明),经参赛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因参加全国比赛、集训等事宜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全国比赛代表单位、项目中心等的证明(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故弃权。
在系列赛各站比赛中,每出现一例无故弃权的,将在该项目总决赛区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分,足、篮、排等集体球类项目扣除10分,其他项目扣除2分(按弃权小项、各站比赛累计)。
(十)凡涉及年度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须在单项规程中明确,其中可达等级的组别、小项等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比赛名称应与《2022年上海市可审批等级运动员的市级比赛计划目录》中的名称相一致。
(十一)参赛报名:各项目均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网(www.aijingsai.cn)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队按操作要求打印报名表后,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送各单项竞委会。
(十二)各参赛单位要把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作为体育育人、弘扬体育正能量的重要手段,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文明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设置要求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项目原则上设二站比赛,第一站为素质测试赛(棋牌项目除外),第二站为总决赛。
第一站可与本项目年度二线测试赛相结合,于3月下旬前完成;结合本项目发展需求设置测试年龄组别,测试成绩作为本年度系列赛总决赛和上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单项比赛参赛门槛,引导各区加强身体素质或专项技能训练。
总决赛应与年度锦标赛或冠军赛等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相结合;种子选手(队)要根据上一年度系列赛总决赛名次、成绩进行设定;年龄组别和小项设置基本与上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单项比赛设项保持一致;同时,应邀请本项目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赴赛场选拔优秀苗子,填写《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评价表》(详见附件1),对选出的优秀苗子进行评价。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延续上一年度“分层竞赛、分类选拔”的原则,继续探索“升降级”赛制。
(二)各比赛小项报名少于2个参赛单位3人(队),均不安排比赛。
(三)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年度本项目二线测试赛的,则按相关项目二线测试标准执行。各项目各站比赛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办赛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年度系列赛平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注重参赛文明和礼仪,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赛前升国旗仪式和赛后颁奖仪式。
九、录取名次与计牌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按总决赛实际比赛成绩进行排名,录取名次。
(二)足球、篮球、排球男女各组别有12队以上(含12队)参赛的,录取前12名,各名次依次按52、44、40、36、32、28、24、20、16、12、8、4计分,前3名依次按5金、5银、5铜计牌;3至11个队参赛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各名次依次按39、33、30、27、24、21、18、15、12、9、6计分,前三名依次按4金、4银、4铜计牌。集体球类项目比赛如采用“升降级”赛制的,先录取较高水平组比赛名次,不足录取名次的,由下一个水平组进行递补。
其他项目,有9名以上(含9名)运动员(队)参赛的,录取前8名;不足9名,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奥运项目前八名依次按11、9、8、7、6、5、4、3计分;各项目前三名均按1金、1银、1铜计牌;非奥运项目成绩减半计算。
(三)关于协议计牌计分
1.以下两类运动员可认定为协议计牌计分运动员:
(1)因输送区办二线或学校办二线单位时,运动员参赛代表区或成绩归属区发生变化的。
(2)因跨区学段升学且代表注册单位发生变化的。
2.协议要求:
(1)协议须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体育后备人才管理系统的“成绩协议板块”进行网上申报,并经青训中心审核通过。
(2)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须报送青训中心备案,且协议仍在有效期内。
(3)协议中比赛成绩明确为双方各计一半或者全部计入一方。涉及各半计牌计分的协议,只适用于个人项目。
(4)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审核。
十、奖励办法
大会根据《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表彰,具体奖项如下:
(一)代表团团体奖牌奖、总分奖;
(二)优秀组队奖;
(三)各单项最快进步奖;
(四)各项目年度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代表团应在赛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附证明材料提交系列赛组委会裁决,逾期不再受理。
(二)凡在比赛中有异议需申诉的,按各项目竞赛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单项竞委会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以及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上海市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评价表
2.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附件1
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评价表
项目:
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注册单位 | 在训单位 | 组别 | 小项及 具体成绩 | 身体素质描述 | 综合描述 |
专家签名: 日期:
附件2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各奖项评选办法
根据《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有关精神,特制定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团体奖牌奖、团体总分奖
(一)评选范围:各区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办法
1.团体奖牌奖统计、排名办法
以区为单位,将每个代表团在系列赛各项目总决赛中获得的奖牌相加,即为该代表团团体奖牌数。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则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银牌数相同,则铜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数均相同,则名次并列,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
2.团体总分奖统计、排名办法
以区为单位,将每个代表团在系列赛各项目总决赛中获得的分数相加,即为该代表团团体总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分数相同,则再按团体奖牌奖排名办法执行。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团体奖牌奖、团体总分奖前十名的各区代表团进行表彰,并分别授予荣誉奖杯。
二、优秀组队奖
(一)评选范围:各区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年度比赛。
2.加强运动员(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树立良好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讲风格、顾大局,不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和兴奋剂违规事件。
(三)评选办法
1.统计参赛人次分:每个大项(水上、棋牌均按1个大项进行统计)按参赛人次数进行排序,人次数多者列前;人次数相等,则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再按13个大项得分相加后排序,分数低者列前,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该分为代表团最终参赛人次分。
2.统计参赛项目分:每个代表团基数分为0分,浦东、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宝山、闵行等10个中心城区以报名13个大项为基数,嘉定、青浦、奉贤、松江、崇明、金山等6区以报名10个大项为基数,每少报1个大项加1分。每个大项参赛不足10人次的,按未报名统计。
3.排名办法:将每个代表团参赛人次分与参赛项目分相加,低者列前。
(四)评选程序
由组委会负责成立评选小组,根据统计结果,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提名推荐,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五)评选名额
按排名办法:浦东、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宝山、闵行等10个中心城区择优选取7名;嘉定、青浦、奉贤、松江、崇明、金山等6个郊区择优选取3名。共评选10个代表团。
(六)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组队奖的区代表团授予奖杯或奖牌。
三、最快进步奖
(一)评选范围:各区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办法
1.各单项设立最快进步奖。各项目根据本年度总决赛各区代表团团体奖牌、团体总分排名名次,相对于2021年系列赛总决赛进步名次数进行评选,进步最多的单位评选为该项目“最快进步奖”,并授予荣誉奖杯。具体进步数为以下内容合计数:
(1)单项团体奖牌进步名次数
(2)单项团体总分进步名次数
(3)金牌增长计数。按各单位在本年度总决赛获得金牌相比上一年增长的数量进行排序,排名前三的单位分别按3、2、1计数。
2.如合计进步名次数相等,则优先录取该项目团体奖牌排名较高的单位。
3.上一年度未参加该项目总决赛的单位,不予评选。
(三)奖励办法
对评为“最快进步奖”的单项区代表队授予荣誉奖杯。
四、年度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
(一)评选范围:本年度各项目参赛运动员、运动队、教练员
(二)评选条件
1.最佳运动员(队):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评选最佳运动队;所有项目均评选最佳运动员。
(1)遵守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无竞赛纠纷事件和违纪行为发生。参赛单位任一运动员在本年度 系列赛中出现一次或一次以上违反赛风赛纪事例,并受到单项竞委会处罚的,则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最佳运动员(队)评选资格。
(2)比赛成绩突出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水上、体操、击剑、射箭、棋牌项目,依据本年度系列赛总决赛名次或年度单项总积分,有一项排名第一的运动员方可提名。其中,田径、游泳、水上、体操、射箭项目的各小项,成绩突出或表现优异可作为提名依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击剑以单项成绩为主要依据,如无积分排名的,以总决赛成绩为依据;棋类项目以个人项目决赛成绩为主要依据。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依据本年度系列赛总决赛名次,排名第一的运动队可提名为“最佳运动队”,获得第一名和第二名队伍中参赛并上场的运动员,在实际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可提名为“最佳运动员”。
各项目可在以上评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详细评选办法。
2.最佳教练员
(1)有较强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所带队伍比赛成绩突出,作风正派,无竞赛纠纷事件发生,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参赛单位任一教练员在本年度系列赛中出现一次或一次以上违反赛风赛纪事例,并受到单项竞委会处罚的,则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最佳教练员评选资格。
(2)各项目以教练员所带训运动员在总决赛获得成绩为依据,金牌数多者优先,金牌数相等则银牌数多者优先,银牌数相等则铜牌数多者优先,再相等则总分多者优先。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提名“最佳运动队”的带队教练员优先。
(三)评选名额
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评选名额详见附表1。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1)各区体育局根据相关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表2、3、4),于各项目总决赛最后一个比赛日结束后2周内报相关项目协会。
(2)足球、篮球、排球最佳运动员申报名额为:获得第一名的运动队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获得第二名的运动队申报人数为1人。其他项目符合评选条件即可申报。
(3)教练员比赛成绩为该教练员实际带训或输送运动员在本年度系列赛获得的比赛成绩,不得随意分配。
2.提名
由各相关项目协会组织本项目教练员委员会、裁判员代表,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申报人员进行梳理、审核、提名;提名时,各项目应综合考虑男、女各年龄组别的名额数量分配。
各项目在提名人员的《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前,将《申报表》送交青训中心。联系人:谭老师,电话:50201811,传真:50478620;联系地址:泳耀路300号10楼,邮编:200126。
3.审核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组委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4.公布、表彰
组委会对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名单进行公布,并于本年度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奖励方法
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对各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五、各项目比赛奖励
各项目竞委会根据《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中的录取名次与计牌计分办法,统计、公布总决赛奖牌榜和总分榜,并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总决赛设立相应奖励。
附表:1.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名额分配表
2.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最佳运动员申报表
3.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最佳运动队申报表
4.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最佳教练员申报表
附表1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项目 | 最佳运动队 | 最佳运动员 | 最佳教练员 |
1 | 足球 | 2队 (男女各1个队) | 20名 | 4名 |
2 | 篮球 | 2队 (男女各1个队) | 20名 | 4名 |
3 | 排球 | 2队 (男女各1个队) | 20名 | 4名 |
4 | 乒乓球 | — | 16名 | 4名 |
5 | 羽毛球 | — | 16名 | 4名 |
6 | 网球 | — | 16名 | 4名 |
7 | 田径 | — | 30名 | 7名 |
8 | 游泳 | — | 30名 | 7名 |
9 | 水上 | — | 20名 | 6名 |
10 | 体操 | — | 16名 | 4名 |
11 | 击剑 | — | 24名 | 4名 |
12 | 射箭 | — | 16名 | 4名 |
13 | 棋牌 | — | 24名 | 6名 |
合计 | 6队 | 268名 | 62名 |
附表2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最佳运动员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项目 | ||||
出生年月 | 参赛组别 | |||||
在训单位 | ||||||
总决赛成绩
(填写单项名次、成绩或年度单项积分排名,田径、游泳等项目填写成绩突出、表现优异之处) | ||||||
区体育局意见 |
(区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单项协会 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大会 组委会 审核 |
(大会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3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最佳运动队申报表
运动队名称 | 参赛项目 | ||
在训单位 | 参赛组别 | ||
总决赛参赛 人员名单 | |||
总决赛成绩 | |||
区体育局 意见 |
(区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协会 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大会 组委会 审核 |
(大会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4
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最佳教练员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带训项目 | ||||||||||||
工作单位 | ||||||||||||||
总 决 赛 主 要 成 绩 | 获奖牌数 和总分数 | 金牌 | 银牌 | 铜牌 | 总分 | |||||||||
具 体 成 绩 | 小项 | 名次 | 成绩 | 小项 | 名次 | 成绩 | ||||||||
区体育局 意见 |
(区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协会 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大会 组委会审核 |
(大会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