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21〕13号
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你协会于2021年1月13日报送的《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关于调整理事会理事及负责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人员调整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同意免去李海同志理事及副会长职务,免去唐蜜蜜、郑毅同志理事职务。
同意增补杜友君同志(上海体育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副会长。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