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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颁布《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2021-11-10 来源: 上海体育

沪体青2017546

各区体育局市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更多的单位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规模,不断夯实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根据改革发展需要,经市体育局研究决定,对《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补充规定如下:

    一、在本市国际学校就读的青少年运动员,具有沪籍和就读学校凭证的,可办理注册手续;

    二、自行车项目的非沪籍运动员,第一年办理登记手续,第二年办理注册手续的可在当年参赛(含市综合性运动会)。

    其它未涉及的有关规定,按照沪体青〔2015295号文件执行。

    请各区体育局、市各单项体育协会及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