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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9-22 来源: 上海体育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为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营造良好体育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优化政府服务能级

1.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结合赛事特点,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第三版)《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压实办赛主体的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参赛的生命安全。为规范跆拳道项目、攀岩项目电竞行业的发展,指导协会先后制定《跆拳道场所经营服务规范》《攀岩场所服务规范》《电竞场馆建设规范》《电竞场馆运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固化管理中的有效经验做法。

2.坚持便民惠民,积极推进体育领域“一网通办”。“放管服”大背景下,上海市体育局不断简政放权,创新优化服务,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制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体育领域“一网通办”平台行政权力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二是优化事项网上办理流程选取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业务推行“好办”服务,通过优化流程和改造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高危体育项目的申请表单预填率达到64%,材料预审比例达到90%,申请人填报的时间下降了50%,申报的一次通过率提升了30%。三是拓展体育领域全方位服务场景应用完善体育场馆线上预订、查询、支付功能全市能够查询、预订游泳场所、公共体育设施超过500家。四是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制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上海自贸区推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告知承诺方式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告知承诺方式改革,以优化服务的方式推进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的改革。五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关于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材料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3.严格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要规划计划、体育公共服务、体育市场监管、体育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纳入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有关要求推进草案编制工作,根据本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健全体育领域制度供给

1.认真开展体育领域地方立法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和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管理的地方立法调研。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了《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产业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体育产业基地的社会影响力。根据《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上海市从事体育指导的经营性体育设施经营者专业指导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为规范体育培训市场经营性体育设施经营者的服务行为提供法治保障。

3.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重要规划计划、体育市场监管、体育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坚持编制普法学习教育材料,定期将局各类文件汇编成册,完成《20182021年体育法规政策汇编》五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结合上海体育实际,每年对照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体育局权责清单。

(三)加强体育市场监管

1.加强健身和培训市场管理。上海市体育局多次对16个区体育部门管理干部和体育健身行业重点企业就“一规定两办法”文件进行解读,累计培训发卡企业管理人员560人次。按照“双减”文件上海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厘清健身行业单用途卡经营活动和体育培训市场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边界,研制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培训机构审批通用标准。

2.严格体育执法密切与文旅、公安、卫生监督等部门配合,加强对高危体育项目的执法力度。今年夏季,会同市文旅局执法部门、市卫生监督部门等单位加强对夏季游泳场所的监督和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48次,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执法及检查累计达到3458余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赛事的监管,会同市文旅局执法部门开出上海针对体育赛事的首张罚单,对擅自使用“城市业余联赛”,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名称规定的赛事进行处罚。三是开展单用途卡信息对接联合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风险较高企业的教育、监督,会同市文旅局执法部门督促部分大中型体育健身连锁企业落实单用途卡信息对接制度,先后对14家体育健身企业实行行政约谈,并开出体育健身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未对接的首张罚单,全市已实现21家体育企业单用途卡信息对接,上传70余万张单卡信息。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相关法规政策有待完善。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依法行政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体育标准比较缺乏。在实际工作当中,在场馆复合经营开放、体育培训市场监管、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监管、体育休闲活动监管、体育培训市场监管、高危体育项目(潜水、滑雪)监管,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是本市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明确要求。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原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集中行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体育、旅游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体育领域的执法范围主要集中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事项。市、区两级体育部门仅保留检查执法权,部分区体育部门未能将执法工作预算列入财政计划,执法职能也未写进单位三定方案,造成实际检查人员无法取得“执法证”,给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造成一定困难。

三是法治队伍和法治思维有待强化。从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现状看,总体上法制机构人员力量薄弱,达不到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区体育行政部门从事体育行政审批、行政检查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履职压力大。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平时更注重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等业务工作,对普法宣传重视还不够,投入还不多;普法宣传的对象也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还未全面普及到基层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运用不够广泛。

三、本机关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徐彬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督查落实,持续提升依法治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政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体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要求与职能工作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支持成立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法研究中心等机构,共同推进体育法治宣传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班等重要课程,开展专题学习教育1次,参与人次共92余人。充分发挥“新体育心分享”双月讲坛作用,邀请专家作“民法典与新体育——树立并强化体育工作与体育事业中的民法意识与法治思维”专题辅导,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时刻树立法治意识。开展全运会赛前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培训,组织4场大型反兴奋剂专题教育,通过宣传资料发放、观摩反兴奋剂工作运行指挥中心、设置反兴奋剂有奖回答等措施,确保1860名运动员和辅助人员通过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考核,做到“零出现”“零容忍”。

(三)优化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借用社会力量,向社会公开选聘6位法律顾问,其中法学专家2名,执业律师4名。积极完善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局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的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事务等工作机制,实行三个“必须”:对外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法规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法规审核、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审核,维护法治权威。今年,法律顾问体育领域疫情防控、体育健身和培训市场监管足球改革信鸽活动管理体育场馆租赁纠纷等体育难点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共审核以市体育局名义签订的合同132份,及时预防法律风险。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体,重点做好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加强体育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公共建设项目等事项,形成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加强对体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核,并完善决策后评估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放管服”改革,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立足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围绕覆盖全方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流程,挖掘可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做精、做细公共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共服务场馆网上查询、预定功能,加大覆盖面积,加大网上办理的办件量和全程网办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是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法律规范体系。贯彻落实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体育法》,开展本市地方体育立法调研,做好普法宣传完成《上海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并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建立体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完善主动审查制度,通过调查、听取意见、论证听证、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宣传贯彻体育标准化政策文件,加强对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参赛指引等制度标准规范的指导与培训。

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力度。继续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共同做好体育领域标准制定依法依规开展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费消费卡经营活动和体育培训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更新体育培训市场专业指导人员资质清单,建设体育市场监管从业人员信息库,逐步建立一人一档案的动态信息库,提高体育执法针对性。积极推行健身行业会员服务示范合同,优化体育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发布投诉数据。

是加强体育法治队伍建设。充实配备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加强对体育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划,推动相关人员转变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强化全市体育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树立法治思维,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推动体育行政审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上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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