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切实发挥消费对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3 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商务方向、文旅方向、体育赛事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体育赛事方向)(第一批次)
申报指南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切实发挥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3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赛事期间累计线下观赛观众不低于1万人次或线下参赛人数不低于5000人。其中:
(一)赛事须列入2024年上海市国际国内体育赛事计划;
(二)赛事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上海安全完赛;
(三)职业体育联赛不在支持范围。
二、资金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对线下参赛人数在5000人至10000人的赛事,予以7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线下参赛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赛事,予以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赛事期间累计线下观赛观众不低于1万人次的,予以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赛事期间累计线下观赛观众超过2万人次,且境外观 众比例超过10%的,予以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赛事根据实际情况择一进行申报,只享受一次奖励。
同一申报单位可分别申请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中不同方向项目,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型。同一申报单位累计获得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配 套政策安排支持资金。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为赛事主办方、或赛事实际承办方、或赛事组委会指定的赛事执行方。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由财政性资金支持开展的活动,不纳入奖励范围;
3.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4.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 年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上海市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支持体育赛事)(第一批次)申报书,需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赛事方案(竞赛规程、组织方案、竞赛方案、场地保障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安保方案等);
(四)赛事总结概述材料,包括赛事举办地点、时间、内容、规模,及实施效果分析、媒体报道、图文资料等;
(五)纳入“上海市国际国内体育赛事计划”证明材料(市体育局官网公布的赛事举办当月“上海市国际国内体育赛事计划”截图);
(六)赛事期间线下观赛观众人次或线下参赛人数的证明材料,其中:
1.线下累计观赛观众人次证明须提供票务平台的出票数据证明等;
2.线下参赛人数证明须至少提供以下一项证明材料:
(1)参赛选手报名材料(实名信息须脱敏处理);
(2)经相关部门认证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赛后报告(包含参赛人数信息);
(3)经相关部门认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参赛选手投保证明材料(包含参赛人数信息);
3.境外观众人数须提供以境外证件购票等证明。
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为纸质材料的扫描件。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上海市体育局路老师63278983
电子邮件:shtyguihua@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706
相关链接: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 动项目(商务方向、文旅方向、体育赛事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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