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70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展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其他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的复函》(沪人社专〔2024〕257号)要求,市体育局对在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开展记功、嘉奖奖励工作。根据奖励工作部署,在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吴斌等22人为拟记功、嘉奖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对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体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63279839
传真号码:021-63278093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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