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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上海体育领域地方标准及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6-03-09 来源: 上海体育

  各区体育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根据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征集2026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26年上海体育领域地方标准、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体育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上海体育领域地方标准

  1.符合法律规定。起草的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 年版)》中关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突出公益属性、技术属性和地方属性。

  2.满足发展需求。起草单位需结合上海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向市体育局提出立项建议,内容应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立项建议需具备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依据。

  3.突出标准实效。起草单位应配合市体育局拟定配套实施措施,推动标准落地执行。同时配合做好标准实施后的评估、复审等后续工作。

  (二)长江三角洲区域体育领域地方标准

  1.依法依规,范围明确。起草的地方标准需支撑长三角区域体育领域一体化发展、适宜在长三角区域统一实施,且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 年版)》要求。

  2.服务大局,聚焦重点。起草的地方标准应服务破解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目标,聚焦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高水平协同开放等重点工作。

  3.协商一致,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由沪苏浙皖四地共同提出、研制、发布和实施。起草单位须提前明确,苏浙皖三省各指定不少于一家单位作为本省份起草单位,并主动与三省体育行政部门对接沟通,确保取得各省份体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各起草单位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实际实施为导向推进标准制定。

  二、立项范围

  围绕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科学健身指导、竞技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体育赛事组织、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智慧体育、健康体育等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立项申报。

  三、申报时间

  1.上海体育领域地方标准。分两次集中征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7日(周二)17:00前、9月1日(周二)前,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长江三角洲区域体育领域地方标准。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周一)17:00前,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办法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会及相关单位等,凡有意愿、有能力开展体育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均可参与申报。

  (一)申报材料

  1.上海体育领域地方标准。(1)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2)标准草案(结构和编写需符合 GB/T 1.1—2020);(3)立项公示材料。

  2.长江三角洲区域体育领域地方标准。(1)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2)标准草案(结构和编写需符合 GB/T 1.1—2020);(3)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申报项目信息表。

  (二)申报程序

  地方标准采用电子申报的形式,第一起草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盖章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htybiaozhun@126.com,文档命名格式为:标准题目-上海市地方标准/标准题目-长三角地方标准。

  (三)其他要求

  1.严格过程管理。第一起草单位或联合起草单位原则上应成立起草组,主要成员2-3人,明确项目负责人、主要执笔人和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2.强化信用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单,后续不得参与相关标准申报工作。

  五、标准立项

  申报内容由市体育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第一起草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由市体育局统一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立项申请。

  六、立项经费

  对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的项目,市体育局给予第一起草单位经费支持,支持额度一般为上海地方标准10万,长三角地方标准18万元,项目其余所需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解决。

  七、完成要求

  起草单位应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标准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意见征求和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

  八、有关要求

  地方标准从立项计划下达至报批文本报送,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月,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体育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1-63275330转707分机,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7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

  2.地方标准《XX》(制定)立项公示材料

  3.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4.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申报项目信息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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