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各有关运动协会、市各有关赛事组织、参赛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赛事组织管理,经慎重研究,决定对《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体育竞赛计划(市级比赛)”的通知》(沪体赛〔2014〕49号)中的部分赛事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如下:
一、新增加“上海市射箭冠军赛”、“上海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2项赛事,并作为可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调整6项比赛名称,同时其中5项调整为可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1项仍保留可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详见附件1)
三、将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A组(个人竞技赛)确定为本市跆拳道比赛最高水平组,作为可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详见附件1)
四、“上海市青少年花样滑冰锦标赛”、“上海市青少年冰球联赛”2项比赛因未满足运动员申报技术等级的相关政策规定,现调整为不可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详见附件1)
五、《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体育竞赛计划(市级比赛)”的通知》(沪体赛〔2014〕49号)中未作修改调整的内容,继续保持有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