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6〕9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市民增强体质、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是上海在更高水平上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是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核心内容。“十二五”期间,本市积极推进天天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365”建设,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市民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上海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期,需要更加重视发挥全民健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开创全民健身发展新局面。为进一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根本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激发活力,补足短板、强化基层,整合资源、互促发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展示体育独特魅力,促进市民体育兴趣养成,吸引市民广泛参与,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围绕健康上海和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总目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力争到2020年,市民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持续增加,本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左右;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健身消费支出明显提高,构建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市民体育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打造充满时尚活力的运动之城。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体育发展
1.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要求,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增强市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公共体育场馆、社区体育设施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不低于86%,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21小时;健身苑点、健身步道常年免费开放,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公益开放。市民享有公益健身技能指导,每千人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2.全面推进社区体育生活圈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活动下移、资源下移,促进社区体育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制定社区体育工作标准,实施“社区主动健康计划”,在社区建设15分钟体育生活圈,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社区。推动街镇集中设置或分散设置综合性、多功能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市民健身活动中心街镇覆盖率达到40%。在新城和新市镇建设中留出空间,提高市民参与体育活动便利性。建立健全社区体育组织网络,整合社区体育设施和服务资源,提高资源共享利用水平。
(二)转变服务供给方式
1.推进全民健身互促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将全民健身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商贸、绿化、旅游等领域的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融合发展、互促并进的生动局面,助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推进全民健身多元供给发展。坚持政府、社会、市场“三轮驱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地调动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自主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政府主要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政策、加强全民健身宏观管理、开展全民健身监督评估等职责;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交流、项目普及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市民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积极扩大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市场繁荣发展。
3.推进全民健身开放联动发展。加强国际大众体育对外交流,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体育企业等,拓展全民健身理论、项目、人才、活动、设备等国际交流渠道,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和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等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鼓励在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社区、园区组织开展国际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国际体育组织落户上海。
(三)促进市民经常参与
1.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充分发挥体育育人功能,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贯彻实施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模式。建设300所以上国家级和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推进“草根教练”计划,加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指导人员培养。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中心。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大力推进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阳光体育大联赛、人人学游泳、暑期青少年体育赛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等青少年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深化体教结合,大力发展学校体育,强化体育课及课外锻炼,加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校园三大球联盟建设,推动校园足球全面普及。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锻炼习惯,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吸引在职人群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各类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市、区两级竞赛,促进职工体育蓬勃开展。推广楼宇体育、园区体育的有效做法,支持工业园区和商务楼宇开辟体育健身活动场地,体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体育健身器材。评选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示范企业,鼓励企业举行职工运动会。支持引导健身俱乐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健身市场。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业,扶持培育“专、精、特、新”的健身休闲市场主体。
3.巩固提高老年健身条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各类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便利和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健全和壮大市、区两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完善街镇老年人体育组织。鼓励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门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开发针对不同疾病和体质状况老年人的专门健身项目。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比赛。
4.推动群众体育全面发展。挖掘美丽乡村文化内涵,升级改造农村体育设施,大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评选“农村体育健身示范区”,促进农村体育快速发展。加强残疾人健身与康复的分类指导,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点建设,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妇女、幼儿体育,将外来务工务商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驻沪部队体育事业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健身场地达标工程
到2020年,体育场地面积达到610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按照2500万人口计算)。
1.新建改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实现市、区、街镇和居村四级健身场地全覆盖。科学规划,统筹利用绿化空间、楼宇、学校体育设施,重点新建一批便民利民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中小型体育场馆、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市民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新建改建一批益智健身苑点、市民健身房。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到2020年,建成区级体育中心23个,新建市民健身活动中心50个、市民多功能运动场150个、市民足球场100个、市民健身步道300公里。将体育设施融入生态发展,重点建设环崇明岛“一环五圈”、环淀山湖、外环绿带、郊野公园自行车健身绿道等项目,自行车健身绿道达到600公里。推进徐家汇、崇明自行车、长兴岛、前滩、南桥、松江、罗店、长宁等体育主题公园,以及沿江、沿河、沿湖体育休闲设施建设。
2.开发各类场地健身功能。加强学校内体育设施建设的达标管理,推进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建设,开展存量学校体育设施的分隔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市民健身活动中心、益智健身苑点等全民健身设施时,要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配备相应体育设施,设立青少年体育活动功能区。挖掘专业类体育场地设施的体育健身功能,实现公益性开放。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体育场地资源,实现提供体育健身场地服务的功能回归。充分利用商业设施、旧厂房、仓库、公共绿地、楼顶、沿江和人防工程等资源进行改造,增加体育健身功能。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体育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
3.加强场地设施开放管理。进一步盘活健身场地设施存量资源,公共体育场馆要严格遵守相关开放时间、开放项目、优惠措施等规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和维护维修工作。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推广“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分离改革模式,激发场馆活力。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的机制和标准,健全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鼓励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开放服务。
(二)健身组织培育工程
到2020年,形成以各级体育总会、体育协会、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基层体育健身组织为支撑的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达到20个。
1.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调整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对各级体育总会进行结构性、功能性改革和创新,完善内部组织机构,提升体育总会作为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承接好政府职能转变而转移的社会职能。通过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效率和效果。健全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2.扶持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发展。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合力,成为基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主体。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发展,大力培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团队等形式的体育健身组织。重视发挥网络体育健身组织、草根体育健身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鼓励有市场潜力的健身项目积极发展项目联盟。
(三)健身消费促进工程
到2020年,体育产品和健身服务供给丰富,体育消费成为市民日常消费的内容之一,年人均体育消费支出位居全国前列。
1.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政府主办的全民健身活动,要不断创新方式,积极吸引社会组织和市场参与;社会组织和市场依法自主举办的全民健身活动,政府要积极提供指导服务。加大创新力度,办好市民运动会、市民体育大联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着力增加足球场地供给,推进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联动发展,全市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100万人。大力发展篮球、排球、路跑、自行车、网球、游泳、帆船、航空、赛车、跆拳道、马术、飞镖、击剑、射箭、攀岩、定向、极限运动、房车露营、电子竞技、智力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具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支持、培育和传承武术、健身气功、龙舟、龙狮运动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和示范队伍。
2.积极拓展健身业态。注重满足更加便利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体育消费需求,推动体育健身消费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体育+”,推动体育与健康、养老、文化、教育培训等融合,鼓励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运动康复等相关业态的发展。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加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推动形成健身消费新热点。
3.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把发展全民健身产业、促进健身消费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大幅提升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制定实施体育健身企业创新扶持计划,深入挖掘体育健身资源,开发更多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化消费需求的健身创意产品。加强扶持小微体育企业发展,营造体育健身领域创新、创意、创业的良好环境。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帆船游艇码头等设施。
(四)健身素养提升工程
到2020年,市民科学健身意识和自主健身能力普遍提高,健身知识和体质健康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市民生活的组成部分。市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96%。
1.弘扬体育健身文化。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充分发挥体育在健身、健脑、健心、育人等方面的功能。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深入挖掘健身项目文化内涵,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开辟体育健身专题、专栏,树立体育健身榜样,讲好体育健身故事,宣传体育健身效果,提高市民体育健身意识,激发“人人运动、天天运动”的健身热情。
2.促进康体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上海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态的运动处方库。建立上海运动健康研究与指导中心,加强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服务,推广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慢性病运动干预。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伤病防治和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养生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服务。
3.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广泛开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化健身技能培训,建立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激励制度,提高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指导市民专项化健身的水平。引导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规范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继续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楼宇、进军营。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运动技能的业余等级制,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
(五)健身服务智慧工程
到2020年,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数字化服务体系,使上海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1.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全面提升全民健身信息服务能级,提供场馆预定、场馆地图、健身指导、体质监测、信息咨询、赛事观赏、网上互动等多种信息服务。实现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WiFi全覆盖。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积极建设“智慧场馆”。整合体育热线、体育网络、公共微信等平台资源,拓宽手机APP服务人群的覆盖面。
2.集成全民健身大数据。实现对全市体育场馆数据、市民体质数据、运动处方数据、体育社会组织,以及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群的健身习惯、消费习惯、社交信息等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和存储,建成上海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对动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深度挖掘,建立个性化指标,为市民提供精准化体育健身服务。
3.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制定并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全民健身理论、实践创新。制定全民健身重点项目目录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同创新,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健身产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升级换代。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社会建设指标,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协会等要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各级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街镇要配备配齐全民健身工作人员,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格局。
(二)增加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投入方式,进一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市民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和标准,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鼓励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推进依法治体
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修订《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上海市全民健身法治体系,保障市民平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益。加快完善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政策,确保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健身类企业、商业性赛事等行业自律,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四)加快人才培养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和工会、残联等部门、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培训,健全培训上岗制度,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人才特别是基层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积极促进全民健身智库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
(五)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将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和基层体育团体自治制度,将全民健身服务纳入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市民评价和反馈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体育健身激励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2020年,由有关方面组织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