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海崇明体育训练基地1号楼国家队运动员公寓功能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沪基地中心〔2019〕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场馆利用率,保证国家队转训要求,根据上海崇明体育训练基地发展规划和国家队2020年东京奥运会备战需要,同意你单位立项实施“上海崇明体育训练基地1号楼国家队运动员公寓功能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基地1号楼-1F至9F国家队运动员公寓进行装修装饰,其中-1F至2F为国家队运动员公寓的公共配套, 3F至9F为国家队运动员公寓客房层,共计165间公寓。项目装修装饰部分建筑面积21124平方米(其中室内使用面积17132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000.09万元,其中:设计施工一体化费用5000.09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35万元,开办费680万元,预备费185万元。建设资金由市体育局自筹解决。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规范项目操作流程,制定建设进度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投资控制,确保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