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切实做好体育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问题,补足本市全民健身工作短板,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号)的统一部署,确保“新建改建100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改建60片市民球场、新建改建3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和“新建80所智慧健康小屋”实事项目有序推进、积极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体育类项目有两项,包括新建改建100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改建60片市民球场及新建改建3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以及新建80所智慧健康小屋。
(一)新建改建100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改建60片市民球场及新建改建3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当前,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总量不足,布局有待改善,功能急需提升,已经成为制约本市全民健身工作发展的短板。201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就是要让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更贴近市民身边,让更多市民享受就近、就便的优质体育公共服务。
该项目由市体育局、各区政府负责,市绿化市容局配合。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实施主体:各区体育局
指导单位: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
2019年市府实事工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注重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环节中的国家标准应用与实施,注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提升和智慧化管理手段的运用。
(二)新建80所智慧健康小屋
智慧健康小屋是提供自助健康监测服务,普及健康知识、促进慢性病(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的早期发现,引导大众养成自我管理健康意识的场所。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旨在统筹多部门资源,搭建社区健康服务平台,将体质健康、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融入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结合,增强社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意识,丰富社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途径,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各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实施主体:各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指导单位: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
二、建设原则
(一)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充分贯彻《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及《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健身体育设施设置导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体育设施服务功能,遵循“亲民、便民、利民”及因地制宜、建管并举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和特点,科学合理选址、建设。
(二)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应坚持体医融合,坚持硬件配置与健身指导服务相结合,根据街镇的实际情况建设若干不同能级的智慧健康小屋。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智慧健康小屋设置,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全面动员,制定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确定选址;第二季度,对照建设标准,分类指导推进,踏勘立项、开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20%;第三季度,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全年任务的80%;第四季度,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四、建设与管理标准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参照《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应用场所安全要求》(GB/T34284-2017)、《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GB/T34290-2017)、《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GB/T34289-2017)、《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 34419-2017)等国家标准,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设置导则》的具体要求,对2019年市府实事工程项目分别制定《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附件1)、《2019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导则》(附件2)、《2019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附件3)和《2019年上海市社区体育设施标识标牌设置导则》(附件4),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球场和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的选址、建设、器材安装、维护与保养,以及标识标牌等内容进行规范。
智慧健康小屋的建设与管理标准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另行制定。
五、申报方式
(一)任务指标
按照2019年市府实事工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总体需求和建设指标,各区承担的建设任务如下:
序号 | 区域 | 市民健身步道 | 市民球场 | 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
1 | 浦东 | 12 | 10 | 50 |
2 | 黄浦 | 5 | 3 | 15 |
3 | 静安 | 5 | 3 | 25 |
4 | 徐汇 | 2 | 2 | 5 |
5 | 长宁 | 5 | 2 | 15 |
6 | 普陀 | 5 | 4 | 15 |
7 | 虹口 | 6 | 3 | 20 |
8 | 杨浦 | 18 | 3 | 58 |
9 | 宝山 | 6 | 5 | 20 |
10 | 闵行 | 5 | 3 | 10 |
11 | 嘉定 | 8 | 4 | 5 |
12 | 金山 | 5 | 8 | 24 |
13 | 松江 | 8 | 3 | 20 |
14 | 青浦 | 5 | 5 | 30 |
15 | 奉贤 | 8 | 2 | 20 |
16 | 崇明 | 6 | 6 | 30 |
合计 | 109 | 66 | 362 |
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任务由市卫生健康委下达。
(二)各区体育局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镇,在摸底调查、确认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点位申报。由各区体育局负责填写《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5)、《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球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6)、《2019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加盖区体育局公章,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体育部门要按照市府实事项目的责任要求,做好整体安排、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区体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镇做好情况摸底、点位申报、指导推进、实施建设、组织验收等工作,切实推进实施项目的落地。
(二)落实经费保障
实事工程项目资金,从2019年市财政对区文化体育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及区财政经费中支出,由各区体育局向各区财政部门申请。各区政府、街镇要保障相关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
(三)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今年的实事工程项目,由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会同市场馆设施管理中心共同做好整体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加强实事工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施工、器材安装的过程管理。
(四)严格实施规范标准
实事工程项目达到政府招投标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在招标评标中应采用综合评分法。选用的健身器材、设施及标识标牌配置、地面铺装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选用的室外健身器材需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确保器材质量。对原有健身苑点、球场进行改造的,应在器材设施停止使用前5天,告知居民。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器材设施,各区要制定计划进行更新,确保器材安全使用。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区体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市体育部门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信息统计、核实。所有项目应当于11月中旬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外开放。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
2.2019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导则
3.2019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
4.201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标识标牌设置导则
5.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6.2019年上海市民健身球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7.2019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8.2019年市民健身步道验收表
9.2019年市民球场验收表
10.2019年市民益智健身苑点验收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