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李飞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学(院)校体育场地(馆)、设施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对公众开放,及建筑楼宇平顶改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学校体育场所开放
2019年,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要求,市教委会同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导则》,对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做出一系列明确规定:一是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在教学日早晚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二是各区政府应当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指导性和扶持性政策;三是各区政府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保障,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所致场馆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维修;四是开放场馆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目前各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经费主要由各区政府进行保障。据2019年底的统计数据,本市约有1200多所中小学的体育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周边社区开放,约占本市公办中小学总数的96%,基本实现应开尽开。自疫情发生以来,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配合市教委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区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增加民众知晓度,更好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对公众开放,不断提高开放服务水平。市体育局还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智慧化系统建设,将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信息纳入市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市民群众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学校场地开放情况,方便预约锻炼。
二、关于建筑楼宇平顶改建体育场地(设施)
利用非体育空间,一直是本市体育设施拓展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楼宇平顶改建的可行性利用方案和具体管理细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议,对缓解上海体育场地供给不足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1、关于可行性利用方案和具体管理细则。2020年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附属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老旧住宅小区、城市公共空间、生产经营性项目为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而增设各类附属设施简化审批流程。建筑楼宇平顶改建体育场地(设施),在满足高度控制、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相关权利主体应加强对改建后屋顶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管理。2021年12月,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绿化市容局等五部门印发《上海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文件提出: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利用屋顶、高架桥底等城市低效空间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
目前,我局正积极推进非体育空间利用相关工作的研究,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总结现有建设经验。后续将借鉴《上海市居民住宅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经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居住类建筑屋顶改造中业主公共权益、结构安全、相邻影响等问题,鼓励在非居住类建筑屋面试点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2、关于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计划》明确提出,支持体育企业通过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运营体育场所,提高健身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经营性体育设施对社会公益性开放的,可同等享受公共体育设施相关政策。在各区发布的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中也都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对非体育空间进行开发利用。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重振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在市财政局支持下,市体育局制定了《关于支持体育企业抗击疫情加快恢复发展的实施细则》,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市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重点项目,对年内开工建设项目,给予其实际已发生投资额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最后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