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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6-06-03 来源: 上海体育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潘晞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数币智能合约赋能  深化上海健身行业预付消费监管成效的建议”收悉,市体育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本市相关现行法规和技术应用情况

  新修订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数字人民币钱包作为预收资金管理方式之一,并明确采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方式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应当在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开设数字人民币钱包。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依法与经营者、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通过智能合约技术按照约定比例,完成预收资金支付,保障单用途卡资金的安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管理规定》,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业务处理系统功能定位区分较为清晰,有各自专属的技术应用场景。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以计算机代码形式记录合同当事人承诺履行的义务,并在约定条件下由代码实现强制履约,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履约顺利执行,是实现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自动化处理的通用技术工具;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数字信息技术,归集经营者单用途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管理等信息;业务处理系统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自有发卡系统、第三方发卡系统。经营者通过将业务处理系统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向其报送前述单用途卡发行、兑付等信息;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部署环境并不具备完整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交易信息,本身无法代替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发挥作用。据金融管理部门介绍,在确保安全合规、与数字人民币钱包所有方事先约定的前提下,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可自动根据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所确定的履约请求触发合法支付指令,完成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并反馈结果,这项技术为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归集相关信息提供了支持。

  二、体育健身行业试点情况

  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现已有部分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在本市开展涉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领域相关试点工作,9家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参与试点并在数字人民币钱包“元管家”上线相关产品。关于“创新政策激励工具”的建议,据金融管理部门介绍,一方面“健身履约贷”类信贷产品需遵循市场规律,执行相关贷款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将鼓励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通过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形式为商户提供会员补贴,针对体育健身行业机构融资需求开发数字人民币金融服务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市体育局正严格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会同金融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推进行业细则修订工作,拟在细则中对数字人民币钱包予以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市体育局将继续落实相关法规要求,持续深化行业试点,牵头有序推进行业细则修订,并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相关运营机构等,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体育健身行业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应用的宣传、推广活动。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体育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