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办〔2021〕138号
各区体育局、大数据中心,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各公共体育场馆单位、相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加快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6号)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加速本市体育领域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效率和管理质量,市体育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共同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主要任务
1.整合各类公共体育资源,完成应用开发工作,提供统一在线预订服务。
2.推进“一码健身”,打造“随申码·健身”。
3.试点群众性体育赛事在线报名。
二、实施步骤
1.2021年8月底前,完成本市市、区、街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现状分析,锁定纳入“一网通办”数量。
2.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应用系统开发工作,完成市属全部公共体育场馆提供统一在线预订服务,实现“一码健身”。
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和街镇公共体育设施总量的70%,提供统一在线预订服务,实现“一码健身”。
4.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市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和街镇公共体育设施提供统一在线预订服务,实现“一码健身”。
5.对新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原则,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提供统一在线预订服务,实现“一码健身”。
三、经费安排
1.本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用系统开发,由市体育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安排资金。
2.市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改造应用资金,由各场馆法人单位负责落实。
3.区、街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改造应用资金,由各区体育局负责落实。
4.市、区、街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系统维护,由各场馆法人单位负责落实。
四、协调机制
1.依托本市全民健身(足球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本市公共体育场馆在线服务管理协调机制,由市体育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分管领导牵头,由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规划产业处(法规处)、财务处(设施建设处)、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以及大数据中心派驻市体育局团队等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承担,并于每月底召集召开专题推进会议。
2.各区体育局联合各街镇、场馆法人单位等负责人,建立协调机制,并指定专人和市协调机制对接。
3.市体育局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派驻市体育局团队以及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组建技术保障管理团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2021年9月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