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办〔2022〕68号
各区体育部门,市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市体总秘书处,各体育协会,各相关单位:
近期,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做好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函》。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安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体育行业正在开展的“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现经市政府同意,就切实做好有关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随着本市社会面管控持续有序放开,复工复产进度逐渐加快,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逐渐增多;目前本市呈现出多点散发、隐匿传播、难以溯源等特点,疫情形势依然复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系列部署,进一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相关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主动吃透和宣传相关政策,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二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现阶段,本市不组织室内赛事活动,不组织50人以上的赛事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原则,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市体育局将统筹出台对今年城市业余联赛、第十七届市运会等重大赛事以及夏季游泳场所有序开放等活动的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也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本市体育场馆有序开放的通知和重大赛事活动举办新版指南。各级体育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摸排清查工作,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要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等防范措施。督促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等赛事活动组织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风险研判的针对性和组织工作的专业水平,健全赛事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工作及场馆、产品、设施、服务等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对于其他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及时提醒报告。
三是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必要性、紧迫性和风险可控性的研判,科学评估、动态调整赛事活动计划。确需举办的赛事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政策,市体育局发布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和“一赛一策”的要求,必须征得所在区相关部门同意,并严格按规定报批,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周密制定和细化赛事活动防控工作方案及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做到“四案齐备”“五有一网格”。进一步明确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人员物资、隔离场所等准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疫情风险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四是要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目前本市进入梅雨期,夏季高温、强降水、强对流等极端天气,给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带来了安全风险。各区体育部门要准确掌握本区域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情况,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遵循先户外后室内、先线上后线下、先个人项目后集体项目的原则分步实施向社会开放,指导督促办赛主体科学制定各类型赛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在防范区或低风险地区,可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群众性赛事活动和户外赛事活动。对马拉松、航空体育、综合格斗等危险性较高的赛事活动,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赛事组织者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对拟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交通、医疗保障、应急救援等内容的风险研判,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叠加的影响,全面客观开展评估,确保决策合理可行,潜在风险可防可控。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评估结果及完善方案需通过“一网通办”、城市业余联赛官网等平台填报。
五是要建立落实“熔断”机制。督促指导各类赛事活动主办方提高风险意识,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的场地、规模、环境等特点和条件,针对可能的突发情况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详细制定工作预案并对照执行,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在办赛条件均已具备的情况下安全有序进行。赛事活动举办期间,适时研判风险,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发生疫情风险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终止赛事活动,确保安全可控。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