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3〕164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促进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市体育局制定《2023年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复核面向2023年4月前获评的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包括示范基地1个、示范单位20个、示范项目20个(参与复核名单详见附件2)。
二、复核要求
参与复核的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应于11月30日(星期四)前,向所在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发展报告和2021—2023年度发展数据(2023年度为预估数据)。
三、复核实施
请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内相关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完成发展数据和发展报告提交工作,如发现本地区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存在发展规划变更、发展方向调整、注册名称变更等相关情况,也请汇总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联 系 人:龚路遥,联系电话:(021) 63750387
邮寄地址: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407室
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方案
上海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