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3〕179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2日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本市体育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上海体育事业发展影响深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对我国今后一个时期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1月,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体育法》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体育事业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提升本市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本市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结合工作实际
近年来,本市体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成绩优异,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尚无法有效满足市民需求、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还不够强、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育设施供给不足等方面问题。制定《条例》,是基于实践发展需要,《条例》名称突出“发展”,强调立足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以发展的办法推动解决本市体育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条例》内容既衔接《体育法》,又体现上海特点,强调务实管用,从法律层面破解本市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瓶颈痛点,构建完善本市体育法律规范体系的“四梁八柱”。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贯彻实施《条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紧密结合本市体育事业发展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立足于促进本市体育事业、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市民体质、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实际需要,注重问题导向和固化实践经验相结合,着眼增强本市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坚持规范发展和鼓励扶持并重,强调了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责任,探索解决制约体育事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条例》制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制订过程中,市体育局深入研究了市民群众最关切的建议内容,吸收了国内外体育相关法律政策的有益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体育领域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智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要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条例》为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保驾护航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治体、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系统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
《条例》内容全面丰富,重点突出,在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促进竞技体育、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是深化本市依法治体的重要依据。本市体育系统要率先组织好对《条例》的全面系统学习,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条例》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深入学。要加强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知识竞赛活动等方式,将《条例》作为体育系统人员的应知应会知识,确保准确把握《条例》的制定背景、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吃准吃透条文内涵,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落实到位。
三、认真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纲要》相结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
(一)精心组织普法宣传
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条例》普法宣传工作,推动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紧扣关键,常态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条例》实施日、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市民运动会、自主品牌赛事、青少年系列赛等各项赛事活动等平台载体,各公共体育场馆及全民健身设施等场所,发挥体育明星的榜样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条例》主题宣传和常态化活动,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增强传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进体育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完善配套相关制度
《条例》针对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完善各类体育设施、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条例》实施后,本市体育领域一些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需要适时修订,同时也急需研制一批新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研究起草运动促进健康、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育市场管理、赛事活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制修订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活动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等规范性文件;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制修订规范行业发展、从业人员监管等制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从而尽快健全完善以《条例》为统领,以《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为主干,以规范性、制度性文件为补充,系统全面的本市体育法律规范体系。
(三)联动加强体育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体育行业治理水平,持续优化全链条精准监管,《条例》除在《体育法》框架和范围内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监管责任外还作出了部分创新规定,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授权市体育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本部门、本领域、本项目制度建设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研究解决本市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作为《条例》的主要执行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监督作用,在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领域,对标对表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要持续完善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实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市人大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