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文〔2023〕2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13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1〕27号)等精神,全面加强本市青少年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充分发挥青少年高水平运动队在提升青少年身心素质、培养选拔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运动队的办训质量和效益,推进上海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上海市体育局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青少年高水平运动队申报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