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4〕84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市体总秘书处、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是本市体育产业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本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23年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全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形成《上海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2023版)》及各区版本;统计核算2023年度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总规模)及增加值等相关数据。
二、具体任务
(一)做好《上海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2023版)》的补充完善。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下达的各区2023年度体育产业机构名录信息表,一是做好2023年度本区新增机构的确认,二是核实并补充完整本区现有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实际经营地、所属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信息,三是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名录库信息不完整字段。相关材料于6月7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二)做好2023年度各区体育机构经济数据的采集工作。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体育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附件1)和《体育服务业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附件2)收集本区属体育类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后,汇总填报《2023年度××区体育机构财务状况汇总表(行政、事业单位)》(附件3)和《2023年度××区(市)体育机构财务状况汇总表(民间非营利组织)》(附件4),于6月7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前发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三)做好2023年度市级相关体育机构经济数据的采集工作。市体育局财务处(设施建设处)、市体育发展基金会填报《体育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附件1),于6月7日(星期五)前反馈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市体总秘书处按照《体育服务业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附件2)收集市属体育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后,汇总填报《2023年度××区(市)体育机构财务状况汇总表(民间非营利组织)》(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于6月7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三、统计调查年限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以2023年度为统计调查年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健全数据收集机制。鼓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市体育局以及本区发展改革、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系,协力做好2023年本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二)严格材料审核。本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和体育机构经济数据直接关系本市体育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各单位要对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坚决防范弄虚作假。
(三)做好归档工作。本次体育产业统计上报材料以电子版汇总材料为主,基础材料由各相关单位自行保管备查。
联 系 人:路宁、吴越
联系电话:63278983、65507877
邮寄地址:南京西路150号706室
电子邮箱:shtycytj@163.com
3.2023年度××区体育机构财务状况汇总表(行政、事业单位)
4.2023年度××区(市)体育机构财务状况汇总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