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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放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6-14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308000-2024-059   印发时间:2024-05-31 10:28:14

沪体规202490

各区体育部门、市社体(竞赛)中心: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体育局正起草《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在文件制定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下简称高危体育项目)的规范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作如下通知:

一、时刻保持警醒,筑牢安全防线,落实场所主体责任

各区体育部门、市社体(竞赛)中心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督促辖区内高危体育项目开放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标准保障场所安全开放。启动全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大检查,各区体育部门要在夏季开放高峰期来临前,完成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全覆盖检查,督促各场所运营主体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救助人员等人员以及设施设备等符合开放规定。引导各类高危体育项目开放场所主动宣传科学健身理念,倡导市民“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泳客健康承诺入场核验的同时,督促场所认真落实泳客个人信息保护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相关要求。

二、突出行业特点,创新监管模式,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全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细化监管举措,积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切实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青浦区、嘉定区作为试点区,要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开展,为全市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示范经验。市社体(竞赛)中心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区体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常态化压实监管责任,推动高危体育项目开放场所联合检查,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检查,合理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应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并建立问题清单,落实回头看制度,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

三、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升事项办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各区体育部门要继续做好经营高危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体育领域“一网通办”平台行政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经营高危体育项目场所的人员资质、场地设施设备、安全保障制度等的审查工作。同时,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提供线上、线下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优质服务,实行许可全流程监督、程序限时办结和结果及时公开。

 

 

 

       上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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