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4〕116号
各区体育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上海市体育领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上海市体育领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统筹规范和发展,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这一主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以高质量的公正文明执法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初步形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协作落地见效。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更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问责更加有效,行政执法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促进本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鲜明。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历练。着力提高法律素养,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每年举办1期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3年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将《三年行动计划》《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修内容,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持证上岗制度。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对照体育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健全体育领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实现裁量权行使程序规范、机制完善、监督有力。聚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研究制定企业经营合规指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完成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评估清理。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领域,建立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探索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并完善常态化联合执法、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机制。
(四)持续推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权基准适用等,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保障
提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使用率,确保执法检查“应上尽上”,执法数据“应归尽归”。加强体育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执法力量。加快行政执法单位外聘法律顾问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力量配备,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于问责机制。
四、进度安排
2024年,市、区两级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提高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等纳入工作计划,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基本确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体育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建立体育领域行政许可行政裁量权基准。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领域,建立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研究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动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责任单位:各区体育部门,市社体(竞赛)中心,武术院(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竞赛处、财务处(设施建设处)、直属机关党委]
2025年,聚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形成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评估清理。形成每年至少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进一步配齐市、区两级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决定都经过法制审核。探索违法线索移送、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责任单位:各区体育部门、市社体(竞赛)中心、武术院(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三年行动计划》的学习贯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对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任务,逐一对照,做到责任、措施、管理、监督“四个到位”,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向市体育局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二)抓好培训宣传
通过集中轮训、理论研修、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单位(部门)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与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体育行业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各单位(部门)每年向市体育局报送1篇本单位组织实施本方案的先进做法、经验。
(三)组织保障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需要,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的保障,确定此项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