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5〕93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总秘书处、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体育产业统计是本市体育产业工作的基础,现就做好2025年本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在2024年本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核对完善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形成《上海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2024版)》及各区版本。
(二)开展本市体育产业相关行业(按照《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部分产业活动属于体育产业类别的标星行业)调查,确定体育产业相关行业企业在体育领域的业务情况。
(三)统计核算2023、2024年度本市体育产业总产出(总规模)及增加值,并据此测算各区相关产业数据。
二、主要任务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以2024年度为统计调查年限。
(一)核对完善《上海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2024版)》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下达的各区2024年度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做好2024年度本区新增机构的确认,增补未纳入主营名录库的企业及相关信息字段。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二)采集2024年度市区两级体育机构经济数据
市体总秘书处按照《体育服务业社会组织财务状况表》(附件1-2)收集各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市体育发展基金会填报《体育服务业社会组织财务状况表》(附件1-2)。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体育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附件1-1)和《体育服务业社会组织财务状况表》(附件1-2)收集本区体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属地体育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收集整理后,通过电子邮件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三)开展体育产业相关行业调研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区体育产业相关行业企业名录,联系走访企业,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前取得企业体育业务经营情况。具体工作指引见附件2-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健全数据收集机制。
(二)严格材料审核。本市体育产业主营机构名录库、体育产业相关行业调研结果和体育机构经济数据直接关系本市体育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各单位要对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坚决防范弄虚作假。
(三)做好归档工作。本次体育产业统计上报材料以电子版汇总材料为主,基础材料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1.体育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1-2.体育服务业社会组织财务状况表
2-1.2025年上海市体育产业相关行业调研工作指引
2-2.体育产业相关行业业务情况调研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