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5〕102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体水平,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决定聘任6位同志为本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1. 卫 新,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主任;
2. 宋 健,原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应诉与协调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3. 吴 炜,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 张 俊,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 章志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常务副院长、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6. 洪 亮,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5年8月1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