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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第三版)的通知
2021-06-16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310000-2021-063   印发时间:2021-06-08 16:07:38

沪体赛202191

各区体育部门,市体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体育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保障本市体育赛事安全有序举办,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章《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参照《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办赛主体责任

各办赛主体要依据《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中关于赛事规范的法定要求,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防控原则。赛事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地所在区防控办提交活动举办申请,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

在体育赛事开赛的30日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公共服务版块,搜索上海体育赛事信息公示、查询办理事项,将拟举办赛事的基本信息填入,并实时更新。

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鉴于赛事可能同时存在低、中、高风险环节,各办赛主体应针对不同风险环节进行综合评估。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赛事组织者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做五有一网格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坚决防止各类体育赛事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三、落实一赛一策要求

各办赛主体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切合实际的赛事防控方案和预案,以降低风险,加强防控。要从赛事规模、人员管理、防疫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对赛事筹办全过程、各环节的把控,并针对办赛过程中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强自查、巡查,做到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修订完善方案,确保赛事防控方案和预案有效实施。

四、加强全员防疫培训

各办赛主体应组织赛事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掌握疫情防控操作规范。按照项目特点和办赛要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场地保障、竞赛组织、接待服务、医疗救护、媒体运行等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赛事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确保赛事顺利举办。

五、发挥属地监管作用

各区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要督促、指导办赛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未履行赛事防控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要会同区卫生健康管理等部门建立体育赛事综合服务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发现公共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消除风险隐患。跨区举办的赛事,应由市、区体育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第三版)

 

 

       上海市体育局

202168

  

附件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

举办指引(第三版)

 

为做好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市级体育赛事。

二、人员管理

1.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的动态调整,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动态信息,非必要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境内外)人员参与。

2.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使全体赛事参与人员充分了解防疫知识,掌握防疫要点,增强防疫意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与参赛者、赛事官员、场地方、观众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所有工作人员、参赛者、场地方、媒体等重点人员要求提供 7天内(以采样之日起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赛前14天自主健康监测。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落实新冠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入场人员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座位号,核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37.3℃及以上)症状人员,应禁止其入场。赛事期间加强巡查,做好对可疑人员的发现、报告和处置。

4.加强现场指引,确保赛场内所有人员科学佩戴口罩,运动员比赛期间、裁判员执裁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控制人数规模,观众比例不作统一限制。采用错峰入场、间隔就坐、分批离场等措施,引导观众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6.实施媒体工作区域限流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状况,记者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可设立透明屏障。

三、防疫要求

1.国际性、全国性赛事应为工作人员、参赛人员提供防疫用品。市级赛事应为工作人员提供防疫用品,并要求参赛人员自备防疫用品。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

2.在赛场、参赛人员交通工具内等人群密集场所,配置足量免洗手消毒液和口罩。

3.赛前向所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赛事人员数量、来源等准确信息,做好相应准备。

4.赛场入口需设置测温区、缓冲区、留观区。

5.在相对独立且人流较少的区域设置临时隔离点,内部设单人隔离间,尽量配备独立卫生间,实行封闭管理,确保通风,使

用后及时落实消毒,并设立警戒线。

6.科学规划场地布局,合理设定人员动线。搭建赛事相关展位应错位设计,留有足够空间,并保持内部空气流通。鼓励商户以展示为主,减少互动性设施。

7.赛事期间,现场衣帽间或行李寄存服务有序开放,提前做好消毒。除无障碍通道外,应告知观众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

8.赛事现场消费区应推行无接触服务,鼓励使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商务展示区应限制入场人数,并做好引导。

9.赛场内非必要不提供餐饮服务,如确有需求,妥善做好餐饮防疫措施。活动餐饮服务商必须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控措施的规定开展工作。设立专用就餐区,保持安全距离取餐用餐。加强就餐区域卫生管理,定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10.加强办赛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换气,按规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保足量新风量。

11.赛事工作人员在处理运动员毛巾或衣物时,应佩戴手套,建议毛巾仅供一次性使用。

12.做好场所环境、工作人员手部、用品用具、比赛器材等清洁消毒工作。通道、看台、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赛事期间按1/2小时频率进行消毒,若区域人员密度增多,需提高消毒频率至1/1小时,加强卫生监测。

13.正确掌握消毒方法,科学合理使用消毒剂,既要防范消毒不到位,又要避免因过度消毒致器材受损,影响赛事正常进行。

14.赛场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15合理安排赛事撤场时间,制定分时段、分区域的撤场计划。

四、防疫提示

1赛前告知参赛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健康查验程序。

2赛场、训练场、看台、工作区、商贸区等应设置个人防护提醒标识。

3.利用赛事门票、现场指示牌、LED屏、现场广播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疫知识。

4.在赛场醒目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应急处置

1.建立赛事防疫应急预案,赛前开展演练和评估。

2办赛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场地方在赛事现场设立医疗服务点、派驻医务人员、储备必要的药物和防疫物资,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现场应急医疗服务。

3.赛事期间,应做好发热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处置。在入口处和赛场内发现发热或有呼吸道等异常症状人员时,应先分别引导至留观区和临时隔离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按规范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4.建立熔断机制,确保遇到突发疫情风险时,能够立刻中止相关赛事和活动,由相关负责人下达赛事取消及疏散指令,播放广播,开放所有疏散口,引导相关人员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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