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竞〔2023〕12号
浦东新区文体旅游局、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竞技体育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竞技体育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我市现有竞技体育选材培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选材面,拓展选材渠道,发现更多具有潜力的竞技后备人才,并为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和成才渠道。根据局备战办统一部署,现就上海竞技体育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运动员为中心的理念,借鉴国外运动员跨项训练的做法和我国冬季项目跨界跨项选材的经验,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项目选材标准,搭建跨界跨项平台,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打通项目选材壁垒,实现人尽其才、人尽其能,进一步夯实人才储备、提高训练效益,为竞技体育备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人才至上,服务为先。为充分挖掘运动员潜力,改革和创新运动员选拔和培养机制,更新观念,破除制约运动员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的思想束缚和制度藩篱,给运动员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空间。
2.遵循规律,科学选材。遵循项目发展规律和竞赛制胜规律,结合项目特点和运动员特长,对进入跨界跨项选材库人员的身体形态、生理机能、专项技能等指标,全面开展测试和科学评估,找准适合从事的运动项目,实现科学选材。
3.开放多元,拓宽视野。鼓励体育系统直属单位、项目之间开展跨界跨项选材,加强人才流动,促使人尽其才,提高培养效益。同时,鼓励社会各级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及家长举荐具有竞技发展潜力的运动员,积极参与竞技体育。
4.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建立跨界跨项运动员阶段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运动员发展潜力评估。建立健全跨界跨项运动员激励机制和动态退出机制,坚持优胜劣汰,确保具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在适合项目上取得竞技能力新突破。
5.科学统筹,稳步推进。在适合上海开展且目前后备人才短缺问题凸显的项目上先行先试,逐步向其他项目全面推广。及时总结跨界跨项选材经验,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与配套保障,逐步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长效机制。
三、选材对象
1.现为市优秀运动队在编在训,经阶段系统训练和综合评判后,认为继续从事本项目训练难以突破瓶颈,但基础训练扎实、身体素质较强,在其他项目上具备争金夺银可能性的运动员。
2.参加过市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经专业测试和综合评判后,认为在原有运动项目上发展潜力不足,且即将退回的运动员。
3.热爱竞技体育,具有吃苦耐劳品质,目前在市所属区级体校、市级体校、高校、社会体育俱乐部训练,具有一定竞技体育基础,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希望转项进入市优秀运动队继续从事竞技训练的运动员及体育爱好者。
四、工作流程
(一)参加训练营跨项
1.拟定选材方案。各训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此项工作。每年确定运动员跨界跨项选材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运动项目、运动员基本条件、选拔办法、专家名单、工作流程、训练安排、服务保障等)。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可与冬夏令营活动相结合。
2.对外发布信息。各训练单位可自行印发跨界跨项选材通知,也可在市体育局官网、“上海体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3.组织测试评估。各训练单位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报名材料的核心指标数据和运动背景梳理意向名单,组织参加训练营集训。经训练表现、机能评定评估,掌握运动员特长优势、短板不足,研判发展潜力,确定进入跨界跨项后的优秀运动队集训名单。
4.制定发展目标。经跨界跨项进入优秀运动队集训的运动员,应制定符合实际的培养目标,短期和中长期培养目标相结合。明确发展方向,激励运动员为体育事业拼搏奋斗。同时,也要做好反兴奋剂宣传和教育,倡导公平竞争的训练理念,帮助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建立长效机制。跨界跨项选材作为常态化人才选拔的重要抓手长期推广实施。局竞技体育处将对跨界跨项选材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归纳整理、推广实施。各训练单位要以跨界跨项选材工作为契机,完善运动员选材指标和标准,进一步提高选材和训练的科学性。
(二)现有在训运动员跨项
市优秀运动队适时梳理运动队即将退回的集训、试训运动员以及在编在训需要改项的运动员信息,填写跨界跨项运动员信息表,报至局竞技体育处汇总后,运动员信息放在指定平台,由训练单位挑选,再次组织选拔。选拔通过的改项运动员参加新项目运动队集训、试训;在编在训需改项的运动员人事关系转入新项目运动队。局竞技体育处联系人王彦博(联系电话:13774255835);市竞体中心所属项目中心报至训练处叶锦(联系电话:18817651808)。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跨界跨项选材工作由局竞技体育处负责牵头协调,训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科研、医务、业余训练及保障单位全力配合,按照单位职责,抓好执行落实。
2.广泛宣传动员。各项目要通过媒体、赛事等大力宣传上海竞技体育发展史、奥全运战绩、重点运动员成长史等,激发社会各界关注竞技体育、参与竞技体育热情,进一步助推举才荐才通道。
3.完善数据信息。各训练单位要建立跨界跨项人才数据库,详细记录运动员各项生理生化指标、运动表现数据,整理成册并归档,为进入集训阶段运动员的职业规划、训练计划制定提供参考。
4.政策支持保障。一是集训试训运动员经跨界跨项至其他单位运动项目,且该运动员跨界跨项后进入一线编制,并在奥运会、全运会重大比赛中获得成绩,原业余训练单位和教练员享受正常的输送奖和输送成果奖。二是在编在训运动员跨界跨项至其他单位运动项目,且该运动员跨界跨项后获得奥运会前八名、全运会前三名,原一线推荐教练员(组)享受教练员成绩奖额度的20%(享受一次),原一线单位享受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20%(享受一次),经费从跨界跨项后的带训教练员奖励额度和一线单位有功人员奖励额度里支出。且原一线推荐教练员在职称晋升时,在符合《上海市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享受该运动员跨界跨项后所获运动成绩。
六、相关规定
1.经训练营组织的跨界跨项人才,如未能入选集试训及训练名单,原则退回至原训练单位。经本人意愿和训练单位推荐,后续还可报名参加其他项目跨界跨项选材训练营选拔测试。
2.经局竞技体育处汇总的运动队即将退回的集训、试训运动员以及在编在训需要改项的运动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其他训练单位推荐,做好跨界跨项人才建设的内部循环。经推荐后,仍达不到跨界跨项要求的运动员,原则退回至原训练单位。
3.跨项选材只在不同单位(中心)间进行,同一单位(中心)不同项目间转项,则不属于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