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23〕189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动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21〕56号)等文件精神,巩固本市青少年体育工作阵地,推动区级体校改革发展,将在本市开展区级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两大目标,深化体教融合,通过推动区级体校转型发展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进一步突显体校的育人功能和专业特色,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科学训练水平,助力本市青少年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功能定位
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具有训练指导、竞赛服务、公共服务、科医保障四大核心功能。
(一)结合市、区竞技体育项目重点布局,为体育后备人才提供科学健身、运动训练、运动干预等训练指导
各区在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过程中,要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各区特点和教练员队伍、场馆设施情况,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重点设置田径、游泳、体操等优先发展的必选项目,巩固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积极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射箭、击剑、赛艇、皮划艇、自行车、跳水等本市优势项目,拓展帆船、帆板、马术、高尔夫球、攀岩、滑板等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充分利用区域内学校和社会体育资源,加强对优秀体育苗子的选拔、跟踪和培养,满足有运动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青少年运动员的系统性训练需求,切实提高运动水平和成才率。
(二)依托体育场馆资源,将青训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平台
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要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场馆资源,提供场馆租赁、场馆服务等,结合中心专业力量,承接或指导区域内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配合组织区域内青少年体育比赛,搭建区域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平台。
(三)提供面向一定区域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推动区域内运动项目普及、扩大青少年体育人口
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要面向区域内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以体育技能培训、科学健身指导、运动能力测试等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发挥专业人员、场地和设施优势,一方面助力学校体育发展,辐射周边中小学校,根据学校体育项目发展需要,提供专业化运动训练服务和指导,促进学校体育“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助力“双减”政策落地,以帮助每名青少年掌握2~3项运动技能为目标,丰富体育培训项目供给,并从中选拔优秀体育苗子。
(四)依托体育科研医务团队,为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提供立体式、全方位、科学化和体系化保障
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探索构建复合型团队,积极配备由管理人员、教练员、科研、医务人员组成的复合型青少年训练保障团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不断优化复合型工作团队的知识结构,拓展全球视野,提高综合能力。
三、建设路径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域内少体校或相关办训体育场馆(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增挂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牌子,或合并成立新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可为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可委托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具体建设方案可参照《上海市区级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传统体校改革发展,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明确建设路径,完善组织架构,优化项目布局,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试点建设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强化训练保障。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多方采取有效举措,切实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科学化水平,加强训科医复合型团队建设,优化各项训练保障措施,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提升人才培养效益。
(三)推进场地建设。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训练、科医、餐饮等基础设施。鼓励建设全天候、多功能、数字化、智能化综合训练场地,配备体能训练房和科研医务室,配齐配全训练保障设施设备。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