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24〕68号
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体育中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推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4〕5号)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下发〈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沪体科〔2009〕62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运动员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做有思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体育人,市体育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组织
市体育局负责三好学生评选总体工作。
各学校成立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校三好学生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体育中学)就读的学生。
三、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
(二)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评选总数的30%。
四、评选条件
(一)品德行为(占30%)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2.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二)文化学习(占30%)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珍惜学习时光,认真求知问学,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遵守学习纪律,刻苦钻研,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文化成绩优良。
(三)训练和运动成绩(占40%)
热爱体育事业,积极投身竞技体育训练,勤奋刻苦,认真完成训练任务。善于学习吸收训练新知识、新方法,有较强的训练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比赛作风顽强,运动成绩优异。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过程
1.各学校根据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结合学生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文化教师和教练员意见,产生候选人。
2.各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对三好学生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学校将局三好学生相关评选材料上报市体育局。
4. 市体育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
(二)评选材料要求
1.《2024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审批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原件,另附打印的事迹材料,字数500字左右。
2.学生上一学期期末文化考试成绩;比赛成绩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表彰奖励
市体育局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相关材料放入学生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局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教育质量和竞技训练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流程开展有关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不正之风。
(二)确保质量,严格把关
请各学校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严控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量推荐对象的思想品德、竞技技能、文化学习、身心素质等多方面表现情况,确保推荐对象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三)把握节点,扎实推进
所有评选工作应在4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请各学校将三好学生候选人公示情况、候选人名单及审批表等评选材料纸质盖章版统一报送至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
联系人: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 楼静
电 话:63278995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808室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3月26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