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群〔2023〕144号
各涉农区体育局、农业农村委、妇联:
根据《体育总局 农业农村部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体群字〔2023〕88号)要求,为促进农村地区女性参加全民健身热情,充分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通过群众带动群众、群众组织群众、群众指导群众,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市体育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市妇联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一、活动目标
计划自2023年至2025年,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涉农区不少于36个行政村内开展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
常住或志愿服务于本行政村的65周岁以下的农村女性,能热心投入全民健身公益服务,践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奉献、服务、健康、快乐”的宗旨。村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女性典型优先推荐。
三、培训组织
1.培训时间:10月30至11月3日,5天。
2.培训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高端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10-2号楼)。
3.培训方式:此次培训为期5天,采用集中学习,课程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手册(开班时领取)。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各区体育局按规定发放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4.报名方式:每个区组织2个及以上行政村推荐15~20名女性人员参与培训,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等优先。此次培训不收取费用。由区体育局汇总名单后(盖章)报至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报名截止日期:10月9日15:00前。联系人:刘晓棠,联系电话:13589598161。
四、工作要求
1.学用结合,促高质量发展
各区要以培训农村地区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抓手,推动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各区要积极组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技能培训、赛事活动服务、运动健康指导、设施巡查维护等服务。经常性举办本地或跨地区的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
2.融合共享,探索创新赋能
各区各单位要共谋、共享、共建,注重将“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与其他工作相融合,协同促进。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要求,谋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新模式,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使其成为协同政府管理、强化基层管理效能的有力帮手。
3.总结推广,加强品牌打造
各区要认真发掘在培训工作中产生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善于总结并积极推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视农村地区女性全民健身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女性典型的引领作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22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