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人〔2021〕1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关于深化上海市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21〕225号)、《上海市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沪人社专〔2021〕226号)及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本市面向社会的羽毛球和网球项目体育教练员初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的若干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1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的体育专业人员,或在本市体育系统市属、区属事业单位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教练员工作的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授技育人能力,切实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具备从事教练员工作必备的身心条件。
(四)基本掌握羽毛球或网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五)能够较熟练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具备完成羽毛球或网球项目基础性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实际能力。
(六)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教练工作满一年;或具备硕士学位。
(七)在上海市羽毛球协会或上海市网球协会或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注册。
(八)羽毛球项目完成下列岗位培训项目之一:
1.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羽毛球初级)。
3.上海市羽毛球协会业余C级以上(含C级)教练员证书并取得青少年体育教练员(通识教育)资质证书。
(九)网球项目完成下列岗位培训项目之一:
1.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球初级)。
3.ITF初级以上(含初级)教练员资格证书或上海市大众网球教练员初级以上(含初级)证书其中之一,并取得青少年体育教练员(通识教育)资质证书。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
1.申报人关注“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发展—职称评审。
2.填报信息。根据操作提示,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
3.上传材料。根据操作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证件。
(3)本市申报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外省市申报人员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学历或学位证书。
(5)所在任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的任职证明(注明任职年限)。
(6)在上海市羽毛球协会或上海市网球协会或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的注册信息。
(7)岗位培训相关证书。
注:上传图片格式:jpg或jpeg,图片大小:200KB以内,所有上传材料请务必保证清晰。
(二)认定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协会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备案
认定结束后,通过认定的人员名单上报上海市体育局备案,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内查看认定结果。
四、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9月10日。
五、收费标准
初级职称认定收费标准为每人30元,认定费用于网上申报时通过线上支付。
六、其他
全国教练员初级岗位培训合格证由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组织培训考核颁发;协会等级证书由各协会组织培训考核颁发;青少年体育教练员(通识教育)资质证书由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协会组织培训考核颁发。
七、联系方式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胡斌
联系电话:63275330×425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