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人〔2024〕125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提升体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全民健身运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六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群字〔2024〕21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第二批)》(沪人社职〔2024〕183号)要求,经研究,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举办“2024年上海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赛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重要指示,紧密围绕服务体育强市和健康中国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大赛的引领和示范,推动行业以赛促学、以赛育才,为本市体育技能人才搭建互学互鉴、交流展示的平台,促进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带动全民健身服务提质升级,更好服务于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上海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上海体育职业技能发展中心
(三)大赛组委会
负责统筹协调大赛的相关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以大赛组委会名义推进大赛相关事宜。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日—4日
地点:上海科技大学体育馆(浦东新区海科路550号)
四、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1.社会体育指导(健身)
岗位知识:健身基础理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营养学、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以及体适能理论等)和健身理论应用(运动计划设计、特殊人群的健身运动计划设计)等。
岗位技能:体能、动作教学、运动计划设计、动作课程设计与展示。
2.游泳救生
岗位知识:游泳救生的基本技术、游泳救生的观察与判断、 游泳救生的赴救技术、游泳救生的现场急救、游泳公共卫生和安全常识、泳池救生管理、游泳救生员的培训与教学等。
岗位技能:现场赴救、现场急救。
(二)竞赛规程
各项目竞赛方式、器材设施、评分标准等详见《2024年上海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附件1)。
五、参赛对象
参赛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
2.有大众运动锻炼基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所参赛项目的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或院校学生等;
2.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3日之前出生);
3.报名“游泳救生”项目的,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报名“社会体育指导(健身)”项目的,须持“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等在校学生,可参照上述第3条、第4条报名条件和在校证明,报名参加技能竞赛,不参与全国赛选拔;
6.“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现役运动员不属于报名人员范围。
六、参赛方式
(一)参赛方式
1.以区为单位进行报名参赛,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选手组队参赛工作,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2.每支参赛队伍由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组成,各项目参赛选手分别为6人,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健身)项目至少包含一位女性选手。
3.同一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加一个项目比赛,不可兼报。
(二)报到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现场报到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员信息报名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原件备核,并现场签署《健康承诺书》等相关书面材料。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及团体奖项
1.大赛设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胜奖6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品和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 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800元。所有奖金为税前标准。
2.根据《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 年(第六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的参赛报名条件,从获奖选手中选拔人选进行集训,并根据集训情况确定人选代表上海参加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争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3.根据职业技能竞赛晋升等级的相关规定,对获奖选手按照各项目参赛总人数的10%依次确定名额,对符合晋级条件的个人选手向体育总局职鉴中心申请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4.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胜奖6个,按照总积分高低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二)其他奖项
1.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给予表扬并颁发证书。
2.设特别贡献奖,对支持大赛筹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并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加强宣传和发动,研究大赛报名条件、竞赛规程等相关要求,统筹做好组队参赛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先行组织选拔赛,遵循节俭办赛的原则,在选拔过程中淡化形式、简化仪式、注重实效。要通过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体育健身行业从业人员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钻研技能,建立竞赛比武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三)各区要综合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对竞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报道宣传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行业内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心关爱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大赛组委会将对有住宿需求的各参赛队推荐周边酒店,各参赛队于赛前10天自行联系,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组委会统一为参赛选手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办单位有权使用选手的竞赛图片用于旨在促进健身运动发展和健身教练工作的各项宣传活动。
(六)请各参赛代表队于8月23日前将参赛单位报名表(附件2)、运动员信息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大赛官方指定邮箱shtyskill2024@163.com,大赛组委会将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回复确认。电子版报名表可登录“上体发展”公众号进行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0日
联系人:周 波,电话:15900878266
徐亮亮,电话:18656416628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