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人〔2024〕1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4〕21号)精神,结合本市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体育平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数量及范围
(一)遴选对象面向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全民健身、体育科研、体育产业、体育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类体育人才,申报人近2年内须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全市共遴选9人,其中拔尖项目3人,青年项目6人。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二、遴选条件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一)拔尖项目
1.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为本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项目
1.熟练掌握所从事领域的专业理论和知识、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创新思维活跃、敢闯“无人区”。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其中,市属单位(包括联办优秀运动队)向市体育局推荐人选;区属单位向所在区体育局推荐人选;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注册地所在区体育局推荐人选。各区体育局对本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市体育局推荐人选。
(二)专家推荐
经1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经认定达到本行业领域申报人才平均水平,经单位审核、公示后,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每名专家每年总计可推荐1名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任一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推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各市属单位、各区体育局申报拔尖项目、青年项目原则上各限1人。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各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前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表,连同相关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于9月20日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区属单位及非公单位需同时加盖区体育局公章),报送至市体育局人事处(外事处)(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819室)。
(三)行业评审
市体育局将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和初审,并会同市人才局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选。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刘志远,联系电话:63278549)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