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24〕105号
上海市冰壶运动协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注销上海市冰壶运动协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冰壶运动协会作注销登记处理。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此文件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赴上海市民政局完成注销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