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26〕107号
上海市武术协会:
你协会于2026年7月28日报送的《上海市武术协会关于调整人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武术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调整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1.同意免去乐群同志(上海星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理事、秘书长、副会长职务,并按章程规定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同意增补亓丽同志[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发展部部长]为秘书长,并按章程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3.同意增补马文钊同志(上海鉴泉太极拳社社长)为副会长。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