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26〕121号
上海市健身排舞运动协会:
你协会于2026年8月31日报送的《上海市健身排舞运动协会关于调整负责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健身排舞运动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调整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1.同意免去副会长边玉生同志(上海翔立方文化体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2.同意增补副会长王铭玉同志(上海舞所谓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