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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 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体育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规划、编制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改进、完善体育设施。 3、 指导和检查本区学校和街道的群众体育工作;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施行办法》;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4、 负责本区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抓好区青少年体校、体育场、馆、池的业余训练和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负责组织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 5、 负责在本区举办的各级体育竞赛、承接市体育局下达的国际、国内体育比赛;负责做好区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报注册工作。 6、 领导和管理基层事业单位,抓好体育队伍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各单位体育事业的发展。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虹口区体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即: 办公室(党工委、监察室)职责 1.负责处理体育系统日常党务工作,拟订局党工委工作计划和总结,起草局党工委有关文稿,组织筹备党工委各类会议和活动,落实党工委决定事项等; 2.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老干部、共青团、工会、妇联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3.抓好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任免、考核工作; 4.负责办理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拟订局工作计划和总结,内部管理制度及有关文稿的起草; 5.做好局文电处理、提案办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办公自动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语言文字、财务管理、统计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年度考核、专业培训、工资福利、因公出境等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体育科职责 1.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构建面向市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 2.拟定本区群众体育工作规划、制定年度群体计划,编制本年度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预算;为局领导对群众体育工作的决策当好参谋,组织实施全区建设计划; 3.加强对机关、各街道、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工作监督和指导;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干预工作; 4.加强对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站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举办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壮大全民健身骨干队伍; 5.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监督检查公共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体先进表彰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本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布局;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竞赛训练科职责 1.负责制定区训练竞赛计划; 2.负责业余训练项目设置、调整和训练、竞赛的管理工作; 3.负责区业余训练指导、督促工作;负责体育传统学校的布局、考核评估工作; 4.负责教练员业务培训、职称评审、审核工作; 5.负责抓好体育科研工作; 7.做好与区教育局协调运动员的升学、转学工作; 8.负责审批和申报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工作; 9.负责高三体育特长生加分的审核、申报工作; 10.负责配合区地区办、区教育局等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11.负责区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业务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体育产业科职责 1.研究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的办法; 2.落实有关产业政策,指导体育系统各单位开展体育产业活动;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4.研究拟订体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方案; 5.负责局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报批和工程建设的验收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