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静安区体育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区体育局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本区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和指导业余训练、体教结合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区体育竞赛工作;负责本区体育场地的规划布局,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体育经营活动及从单位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机构设置
区体育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育业务科、社会体育管理科。
办公室:负责体育局内部各项事务。
体育业务科负责少年业余训练、体育竞赛、学校体育、全民健身活动等工作。
社会体育管理科负责社会体育管理和体育彩票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体育法律法规,对本区营业行体育场所、健身气功、社会团体、民办体育非企业单位及彩票的发行销售进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审证发证、年检、执法检查、技术培训等。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冬令时)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