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0〕681号
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领导班子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原处长舒慧敏同志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委员、副主席职务。
同意免去上海市国保局一处原处长汤强同志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委员、副主席职务。
同意增补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曹培中同志为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委员、副主席。
同意增补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忻宁同志为上海市健身气功协会委员、副主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