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0〕164号
上海赛嘉足球俱乐部(筹):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上海赛嘉足球俱乐部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赛嘉足球俱乐部”,并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