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1〕56号
上海市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你会2010年12月27日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活动中心”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同意你会成立“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活动中心”,并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