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2〕265号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上海龙腾乒乓球运动俱乐部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龙腾乒乓球运动俱乐部”并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