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3〕5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单项运动协会、各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体育强国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体育强市建设,加快本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检验本市业余训练“三上一提高”成果,促进上海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10月11日至11月22日举行。按照本市综合性运动会改革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上海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年龄分组和小项设置表》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