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4〕112号
上海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上海纪阳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上海老克勒明星足球运动俱乐部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老克勒明星足球运动俱乐部”,并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