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5〕665号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为社区居民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根据《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评估办法(试行)》,2015年11月,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单位进行了评估检查。本次评估通过区县自评、第三方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评估,现就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浦东新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等14个区为2015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优秀单位;闸北区、松江区、崇明县等3个区(县)为2015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良好单位。
希望各区县进一步提高开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迈上新台阶。市体育局对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给予扶持,经费由各区县体育局负责领取,专款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管理,请各单位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